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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足壇反腐案的相關涉案人員進行宣判,原足球管理中心副主任、原中國足協副主席楊一民犯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原足管中心女子部主任、裁委會主任張建強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處個人罰金25萬。
判決結果宣佈後,楊一民和張建強均當庭表示不會上訴。儘管記者們守在鐵嶺中院門口,但都未看到押解楊、張二人的車輛從正門駛離法院。前往看守所外採訪的同行透露,中午時分,見到了一輛貼着深色車膜的麪包車駛進看守所,從馬甲上隱約看到的號碼判斷出是楊一民和張建強。
接受判決楊一民準備獄中苦讀
楊一民的律師走出法院前,現場已經有記者通過後方的消息得知:央視的滾動新聞報道稱,楊一民被判處10年零6個月的有期徒刑。
楊一民的辯護律師王樹靜接受記者採訪時透露:“當時聽到被判10年零6個月的時候,楊一民的情緒比較平靜,只是在回答法官問話時,聲音有些顫抖。我們對於這個判罰結果比較滿意,楊一民也當庭表示不會上訴。”楊一民的哥哥來到法庭旁聽,不過兄弟兩人在現場沒有獲得交流的機會。
王樹靜認爲:“楊一民是被按照國家公職人員定的罪,受賄125.49萬元被判10年6個月,量刑較爲適中,沒有超出意料,這也體現了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則。我想,法庭考慮到懲治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希望教育和警示更多涉及足球的官員、教練員和運動員遵紀守法,把足球水平搞上去。”
由於楊一民不會上訴,所以判決結果會在十天後正式生效。對於這位中國足協前副主席今後的打算,王樹靜透露:“他還想爲中國足球做點事,也想去大學教書。在看守所這段時間,他一直在寫東西,同時也在看很多書籍,思考一些問題。”
妻女旁聽張建強未遭數罪併罰
在楊一民案宣判後,鐵嶺中院於昨天10點30分左右公開宣判了張建強案。等待一段時間後,張建強的辯護律師金文權走出法院,他也帶出了張建強案的宣判結果:“有期徒刑12年,罰金25萬。”
接受記者採訪時,金文權透露,此前他們一直擔心法院會對張建強以國家工作人員身份和非國家工作人員身份分別定罪,如此一來,刑期可能在17年左右,而法院最終認定的是張建強國家工作人員受賄。金文權也認爲:“沒有數罪併罰,這是本案的一個亮點,這也是法院考慮到法理因素所作出的決定。”他同時表示,自己給張建強做的是輕罪辯護,法院採納了部分辯護意見,並考慮到了其積極退賠以及認罪態度好等幾個方面做出了判罰。在宣判過程內,張建強的情緒比較穩定。金文權同時認爲:“從宣判結果看,並不是從輕,應該說是中規中矩吧。搞法律的人之前基本都可以推斷出他們的刑期。”
張建強的妻女昨天來到鐵嶺中院旁聽,法庭宣判後,張建強也與自己的家屬進行了簡單交流。律師透露,他將在下週與張建強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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