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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男籃( 微博
)與鄧華德( 微博 )之間的恩怨情仇,其風格就像是一部情節跌宕起伏的港劇。而且當劇情進入高潮階段時,也少不了大多數港劇中都有的“法庭戲”。在新疆男籃有關解僱鄧華德的書面聲明中,除了提到“立即終止聘用合同”外,最後還來了一句“並決定依法提起訴訟”。
俱樂部起訴主教練?這無論在國內還是世界籃壇都是件新鮮事。尤其考慮到鄧華德同時具有國家男籃主教練的身份,更加令人對於訴訟前景浮想聯翩。目前也有不少球迷認爲,似乎不必動用法律工具來處理體育圈內的事務,希望雙方以一種更爲和緩的方式來解決爭議。
作爲一名執業律師,我倒是很希望看到用訴訟方式來解決體壇爭端的一幕。除了這有可能爲同行們帶來更多的業務之外,更爲重要的一點,在於通過訴訟可以幫助我們明辨目前看似撲朔迷離的事件真相。比如有關“鄧華德教唆外援詐傷”的傳聞,新疆男籃給出了言之鑿鑿的判斷,卻並沒有提供相應的證據,從而引發了來自媒體和球迷的種種遐想和爭論。未來如果勞資雙方將爭議訴諸法院,那麼等到新疆男籃拿出或者拿不出被法律認可的證據時,有關事件的真相自然就大白於天下。
另外,國內無論在籃球、足球或者其它什麼體育項目上,一旦在球隊與球員、教練之間形成爭端,總是習慣於以圈內的“潛規則”來解決,至多也就是提交到足協、籃協等管理組織,從而導致最後的處理結果,往往具有更多“人治”而非“法治”的元素。在這種背景下,如果某個焦點事件最終以民事訴訟的方式得到解決,那麼無論結果如何,都會給整個體壇帶來很多有益的啓示。
所以說,不管新疆男籃有理沒理、有證據沒證據,至少對於將爭端訴諸法律的處事方式,我這裏表示絕對支持。反過來說,作爲潛在的被告,鄧華德同樣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權。比如針對新疆男籃提前解約的行爲,鄧華德有可能會去爭取剩餘執教期限內的全額工資,甚至還有可能要求獲得違約金。要是雙方都在本次事件中表現出強硬到底的態度,那麼完全有可能在一起或者多起訴訟中相互轉換原被告身份。
目前最令我感到擔憂的一種結果,就是中國籃協或者其他體育主管部門在此時介入,以“和事老”的方式來打消雙方利用法律維權的念頭。短期來看,此舉或許有利於CBA (微博)維持正常秩序和支持國家男籃備戰奧運會。但長期來看,這也將失去一次通過法律方式來對國內體壇簽約、履約進行規範的機會。新疆男籃與鄧華德之間到底孰是孰非?在執教合同中到底存在着哪些條款?條款內容本身有無違法之處?這些疑問都將因爲“和事老”的出現而模糊化。那麼未來再次出現類似事件時,人們依然不知道各自的法律底線究竟在哪裏,隨之會繼續埋藏更多的隱患留給“和事老”們去解決。
前期在鐵嶺、丹東進行的系列庭審,第一次讓人感覺到法律與體育之間的距離變得那麼近。殊不知,除了利用法律武器來懲治體育圈內的作奸犯科之徒外,在體育運動尤其是職業體育的運作過程中,同樣需要以法律作爲衡量是非對錯的標準。未來如果新疆男籃與鄧華德真的進入到對簿公堂的階段,希望這能成爲推動國內體壇法治化發展的一次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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