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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體育訊上一輪吉林在與浙江隊的比賽中,吉林隊的現場觀衆中有人向場內投擲了一個礦泉水瓶,對此籃協開出罰單,給予長春賽區競賽承辦單位和吉林東北虎俱樂部嚴重警告、覈減吉林東北虎俱樂部聯賽經費1萬元人民幣的處罰。一下是籃協處罰原文:
各賽區、各俱樂部:
2011年12月25日,在2011-2012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以下簡稱聯賽)第十六輪九臺農商銀行主場與浙江稠州銀行的比賽中,當比賽進行至距第四節比賽結束還有42秒時,記錄臺後方的觀衆向場內投擲了一個礦泉水瓶,落在記錄臺前面場地內,未中斷比賽。
爲嚴肅聯賽紀律,根據《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紀律處罰規定》第七十七條之規定,給予長春賽區競賽承辦單位和吉林東北虎俱樂部嚴重警告、覈減吉林東北虎俱樂部聯賽經費1萬元人民幣的處罰。
近期連續有賽區發生觀衆向場內投擲礦泉水瓶的情況,說明一部分賽區在觀衆入場安檢環節存在漏洞,或者是內場人員把工作用水遞到觀衆席上。各賽區和俱樂部一定要引起足夠重視,進一步加強安檢工作,同時,進一步加強對內場用水的管理,禁止場地工作人員和雙方球隊向觀衆席上的親友遞水。比賽中要根據形勢,及時對個別球迷的過激行爲進行管理,堅決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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