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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足壇腐敗案件的審理今天暫告一段落,張建強、楊一民等一批高官得到了遲來的審判。
對於反賭掃黑的庭審,人們除了關注某某收受了多少賄賂、打了幾場假球、會判多少年,更多的疑問是,今天的社會並不缺少法律和法律意識,比如謝亞龍、南勇、楊一民等涉嫌犯罪的絕大多數人,都受過高等教育,他們爲何會如此輕易地越過紅線?一者,個人自律及道德出現問題;再者,體制不夠健全。
淨化足壇環境,僅靠法律顯然不夠,法律並未承載過多的社會功能,法律之外,更應完善體制。
通過這次集中審案、批量曝光,可能會在一段時間裏震懾一批人,但如果體制仍在,一些管理者亦官亦民的性質不改,腐敗的土壤仍在,時間一長,還是會“春風吹又生”,一個楊一民倒下,其他“楊一民”又站出來。
不少人已經意識到,中國足球要脫胎換骨、走向新生,必須建立“管辦分離”、監督獨立的新體制。應該以此爲契機,促進體制和制度深層次的改變。然而,體制改革之難,難在既得利益者,不願意打破既有的利益格局。
好在,對於“管辦分離”,國家體育總局局長劉鵬已提出“循序漸進、分步實施的原則,明年聯賽前一定要跨出第一步”的要求。總局的目標是,3年內正式完成分離,5年內打造成類似於NBA職業聯盟那樣的“職業化公司”。
正如蔡振華所說,中國足球要職業俱樂部無論是投資人、從業人員、教練、運動員、裁判自律,要改變原來足協單一的管理方式,“管辦分離”是必須要走的一步棋。
然而,蔡振華在11月末召集的“管辦分離”座談會上,有代表就直言,管辦分離難度太大,並不好實施;甚至有代表認爲,在現有情況下,實施管辦分離基本上不太可能,也不知道究竟應怎樣實施“管辦分離”,因爲一旦實施,就會有很多扯皮的地方,對於發展足球來講未必是好事。
其實,任何體制都有它的弊端,“管辦分離”是大勢所趨。不能因爲害怕出新問題,就無視現存的大問題,否定先進的理念,否定主要矛盾,在實踐已證明是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越陷越深。
相信所有有良知的與中國足球有關聯的人,都在關注“管辦分離”的落實情況,都希望儘快看到下文。
但願,總局高層的調研以及座談會不會流於形式、議而不決、止於空談甚至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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