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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遼寧鐵嶺12月21日體育專電(記者範春生、李麗、李錚)中國足球腐敗案在丹東的審理,21日進入第二天,繼20日原國際級足球裁判黃俊杰、周偉新出庭受審後,21日,曾有“金哨”美譽的陸俊和另一知名裁判萬大雪也分別在上下午出庭。至此,這一系列案被公訴的裁判已全部過堂接受審判。社會學者和法學專家認爲,從披露的涉案犯罪事實看,應警惕“黑哨”氾濫成爲球場亂象的導火索。
根據丹東中院此前張貼的公告以及起訴書顯示的內容,陸俊涉嫌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涉案金額共計人民幣81萬元,黃俊杰也涉嫌構成這一罪名,涉案金額總計人民幣148萬元、港幣10萬元。另外,周偉新涉嫌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行賄罪,萬大雪涉嫌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行賄罪。
長期關注行業腐敗問題的遼寧社科院研究員侯小豐表示,陸俊、黃俊杰等人以職業裁判這種身份集中受審在我國審判史上尚屬首次,檢察機關的公訴和對涉案人員的庭審,揭開了這些人吹黑綠茵場的種種事實;而其暴露出從“金哨”、名哨到黑哨的蛻變,催生了球場亂象,亟須有關各方多管齊下嚴加整治。
近年來,中國足壇由於假球、“黑哨”盛行,曾多次引發罷賽、鬥毆、點火等球場亂象。比較典型的是2004年,因裁判執法問題發生了轟動全國的北京國安隊“罷賽事件”,當時的執法裁判就是這次在丹東受審的周偉新。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當年10月2日,中超第14輪,瀋陽金德隊主場對北京國安隊,第80分鐘,周偉新判罰點球給瀋陽隊,而北京隊認爲不公,拒絕比賽,球員集體離場。這也成爲中國頂級足球聯賽第一場沒有完成的比賽。起訴書顯示,周偉新在本場比賽之前曾接到瀋陽方面請求“關照”的電話,事後得到了好處費。
侯小豐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在我國經濟社會轉軌的關鍵時期,由於相應的體制機制和管理還不健全以及多種社會因素的影響,職業足球聯賽中的“黑哨”現象不斷出現,“黑哨”損害競賽參與者和觀衆的合法權益、破壞競賽秩序的行爲,其本質是權錢交易。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委員、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高子程指出,“黑哨”現象的存在大體可以分爲兩個方面的原因,首先,中國男足文化低端,膚淺、庸俗等惡習瀰漫,“黑哨”滋生和存在已屬必然;其次,誠信缺失、腐敗多多的現實環境也是“黑哨”存在的土壤。
一些法學專家和社會學者還提醒,“黑哨”氾濫導致裁判員、運動員和觀衆之間的互不信任,嚴重危害了足球事業的發展,一再引發球場亂象,值得警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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