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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鐵嶺電(記者高崇成)中國足球反賭掃黑案昨日在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備受關注的前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主任和女子部主任張建強,被控涉案13項受賄273萬元,但由於控辯雙方在辯論階段出現重大分歧,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昨日的庭審從上午8時40分一直持續到下午2時40分,庭審中,公訴人通報了張建強從1997年4月到2002年10月,利用擔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業餘部副主任、綜合部副主任、女子部主任兼女足領隊、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主任等職務之便,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相關單位謀取便利,總共涉案13項,張建強被指控爲受賄罪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兩項罪名。
公訴人在庭審時指出,在270多萬元的總受賄數額中,張建強自己主動上繳了260多萬元的贓款,這是一個法定的從輕情節,將在定罪量刑時予以考慮;同時在這13起案件大部分都是張建強被捕後主動交代坦白的,也存在一個從輕情節;另外張建強的認罪態度也較好,有助於他將來定罪量刑的認定。
在舉證階段,張建強極其辯護人一律表示無異議。但在辯論階段,張建強辯護人認爲公訴人所列舉的舉證中,前7項不構成受賄罪,張建強雖然分管裁判安排工作,但並未就某些場次主動給裁判打招呼,或者明確告訴裁判應該如何判,他只是負責安排裁判,其餘指證則只涉及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公訴人與辯護人在此出現重大分歧。
在庭審最後的結案陳詞時間,一直沒有過多發表意見的張建強希望法庭考慮他從事足球工作多年,並在女足工作方面也取得了一些成績和貢獻,同時考慮他主動退回贓款且認罪態度良好等情況,在具體量刑時能夠從輕處罰。法官沒有當庭宣判,只是表示,合議庭在認真研究公訴方與辯護人意見後,擇日再開庭宣判,具體日期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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