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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丹雷報道2008年2月,錫昂宣佈從埃及開羅俱樂部阿爾阿利引進該國國門埃爾哈達裏。埃爾哈達裏此前剛在1月埃及贏得非洲杯的歷程中居功至偉,但這次轉會卻在埃及引發強烈爭議。當時已35歲的埃爾哈達裏想在職業生涯晚期出國淘金,爲此他在簽約錫昂時動用國際足聯事關轉會的第17款(俗稱威布斯特條款,即28歲以上球員在合約只剩一年時可買斷合約自由選擇下家)。但和這位門將有約在身的阿爾阿利卻不願放人,並稱“我們只有三位門將,且該球員合約中沒有任何條款准許他終止合約”。所以當錫昂宣佈已簽下埃爾哈達裏後,球員隨後被勒令返回開羅,並接受俱樂部停賽和罰款的處罰。
2006年蘇格蘭球員威布斯特遵照國際足聯球員轉會第17款規定,在和哈茨還有一年合約情況下轉會維岡。這筆操作得到歐洲體育仲裁法庭允許,但當時卻遭到國際足聯斥責,認爲此舉會“嚴重損害世界足球”。錫昂和阿爾阿利關於埃爾哈達裏的爭執鬧到國際足聯,監管方首先批准轉會。但在調查發現錫昂時試圖用支付40萬美元(等同於球員在阿爾阿利剩餘兩年合同的價值)引誘埃爾哈達裏轉會後,國際足聯宣佈轉會無效,並對錫昂作出停止在兩個轉會窗操作的禁令,從今年夏天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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