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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2月19日電今日,中國足壇反賭掃黑系列案件正式在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中央電視臺全程直播了原足協裁判委員會祕書長、女子部主任張建強涉嫌受賄案的一審現場。
庭審於早上8點40分開始,在下午14點40分許結束。法官並未當庭宣判,此案仍需擇日開庭,具體日期地點將另行通知。此後,張建強在執法人員的引導下捂臉快速離開了現場。
上午首先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對案情進行通報、張建強被指控受賄罪與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兩項罪名。在舉證階段,張建強及其辯護人對舉證一律表示無異議。
在法庭辯論階段時,雖然張建強表示無異議,但其辯護人認爲公訴人所列舉的舉證中前7項均不構成受賄罪,而其餘指證則只涉及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庭審看點一:受賄總額達273萬魯能申花等多傢俱樂部涉案
張建強畢業於北京體育大學,1992年進入中國足協,曾擔任亞足聯女子委員會委員,並長期從事中國女足青少年及國字號管理工作。他在裁判工作領域裏一路平步青雲,被外界看作是中國足球界的“大法官”,曾擔任足協裁判委員會祕書長,掌握着中國足球裁判的工作“部署”。
清晨八點四十分左右,張建強出現在法庭上,頭髮灰白、神態頹然。法官在詢問過嫌疑人基本情況後,法庭調查開始,公訴人開始宣讀起訴書。
張建強於1997年4月至2009年10月期間,利用擔任國家體育運動委員會足球運動管理中心業餘部副主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綜合部副主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女子足球管理部主任兼國家隊副領隊等職務便利,在其負責裁判、女足等工作中,爲有關單位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先後24次收受陝西國力足球俱樂部等8個足球俱樂部和2個省市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人民幣共計238萬元。
此外,張建強又在2003年11月與足球裁判陸俊合謀,在執裁比賽中對上海申花SVA文廣足球俱樂部給予“關照”,收受該俱樂部人民幣70萬元,後與陸俊平分。
這樣一來,張建強的涉案金額便達到了273萬。案發後,張建強已上繳贓款260.95萬元。
其中,山東魯能、上海申花、江蘇舜天、雲南紅塔、陝西國力,瀋陽華晨等多傢俱樂部均涉嫌行賄。
此外,張建強在女足領域也涉嫌受賄。2004年11月至2005年11月,江蘇華泰女足俱樂部爲了感謝張建強關照,先後三次送出人民幣5萬元。2008年2月,在張建強任女子部主任期間,武漢體育局感謝女足世界盃城運會期間張健強的幫助,在重慶永川送出3萬元,2009年,浙江杭州女足爲感謝張健強的關照,向其送出2萬元。
庭審看點二:當庭認罪稱曾用賄金給女足發獎金
當庭審進行到“江蘇華泰女足俱樂部送給張建強5萬元”一節時,對於公訴人的指控,張建強回答說,對方是爲了感謝自己對江蘇女足工作的支持。他承認自己曾收下江蘇女足所送的5萬元,並表示這筆錢中的一部分是“用於給女足發獎金”。
張建強表示,自己當時擔任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女子部主任,負責女足工作。給江蘇女足的支持,是在江蘇地區培訓、選拔、安排等規定的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在隨後的辯護人提問環節,張建強回答時表示,“不存在多關照的問題”:“江蘇女足的隊員確實對中國青年女足奪得世界亞軍作出了非常大的貢獻”。
公訴人隨後稱,江蘇足管中心的何雪德,3次共計送給張建強5萬元,被張建強收下佔爲己有。張建強當庭認罪,辯護人對此均無異議。
庭審看點三:主動上繳260多萬元律師堅持無罪辯護
在庭審過程中,公訴方指出:張建強自己已主動上繳260多萬贓款,有助於定罪量刑。張建強的辯護律師則認爲,在檢察機關指控張建強的13項罪行中,前7項均不構成受賄罪。
據央視報道,下午一開場,整個法庭辯論進行過程相當激烈。公訴人指出,在總的受賄數額273萬元中,張建強自己主動上繳了260多萬的贓款。這是一個法定的從輕情節,將在定罪量刑時予以考慮。同時在這13起案件中,大部分是張建強被捕後主動交代坦白,也存在一個從輕情節。加之張建強的認罪態度也較好,有助於他將來定罪量刑的認定。
張建強表示沒有意見,將本方的辯護全部交給了律師。
其律師認爲,張建強雖然分管裁判安排工作,但並未就某些場次主動給裁判打招呼,或者說明確告訴裁判應該如何判,他只是負責安排裁判。在檢察機關指控張建強的13項罪行中,前7項均不構成受賄罪。
對此,央視報道點評稱,辯方的意見基本是做無罪辯護。這也給審判增加了難度。
此案仍需擇日開庭,具體日期地點將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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