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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之前,有一些涉案情節不深的人員被取保候審,之前的楊旭、鍾國健等人以及後來的申思、祁宏、張義峯等人都有這樣的待遇,當時他們的案件已經被徹底調查清楚,公安機關告訴他們要隨時聽候通知,等候開庭。
前晚,有權威人士透露,那些已經取保候審的相關涉案人員,最近兩日將被召回遼寧。目前涉案人員都已經拿到了起訴書,也就是說,涉案人員前天已經看到屬於自己的那份起訴書,也會清楚自己被起訴的全部罪行以及罪名。現在的問題是,他們究竟是出庭作證,還是一樣被審理?此前一位曾接受過調查的涉案人員在接受採訪時說:“像我這樣取保候審的涉案人員有很多人,我們這些人就是被要求隨叫隨到,配合調查取證。不出意外的話,絕大部分人將被免於追究刑事責任。”
最早會在12月1日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在民事案件中,被告在收到起訴書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這15天的時間被稱之爲答辯期。在刑事案件中就沒有15天的答辯期,不過按照規定,在起訴書送達的10天之內也不會開庭。
據瞭解,涉案人員是前天拿到起訴書的,按照10天來計算,那麼在11月內,反賭案件將肯定不會開庭,最早也要到12月1日。在這10天裏,犯罪嫌疑人的律師會和自己的當事人見面,會了解到更多的情況,從而爲之後的開庭做準備。
一個月內全部審理完畢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內宣判,最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另外,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衆所周知,反賭案件是全國矚目的案件,之前的偵查工作進行得很細緻,相關部門也立志要將這樣一個案件辦成鐵案,所以一般情況下不會出現延期情況。這就意味着,反賭案基本將會在2011年12月內全部審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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