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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時兩年半的NBA( 微博 )勞資協議談判遭遇重挫。昨天,球員工會在紐約召開的球員代表會上做出最終決定,球員工會執行董事比利·亨特代表球員表示,工會內部一致反對資方開出的新提案,對於大衛·斯特恩的新提案,球員們給出了一個響亮卻要冒風險的迴應:咱們法庭上見。新提案被拒絕,2011-2012賽季陷入了危機中,工會也將不復存在。斯特恩將此形容爲“核冬天”即將來臨。
勞方:我們不斷讓步他們得寸進尺
面對資方提出的一份長達7頁的“終極提案”,球員工會最終選擇了拒絕。由於不滿資方的強勢和壓迫,球員工會打算僱用著名律師來幫助球員,以反托拉斯法(反壟斷法)向資方提起訴訟。但值得注意的是,球員想要藉助反托拉斯法起訴資方,必須首先解散工會。而解散工會,需要有30%的球員(約125人)簽字,並提交給全美勞資關係委員會,並需要45天左右的審議期才能決定申 請是否通過。而一旦球員工會解散,球員們就能夠憑藉反托拉斯法起訴聯盟,要求停擺立即結束。但如此一來,時間肯定會拖延的更久。
亨特還表示,早在進行新聞發佈會宣佈決定前,工會已將“免責申明”發送給斯特恩,並稱勞資談判“已經徹底破裂”。“其實雙方早該達成協議的,”亨特將責任一股腦兒推向資方,“我們不斷地讓步、讓步、讓步,他們卻得寸進尺,最終退無可退的我們決定強勢反彈。”
資方:這是不負責任的行爲
對於勞方將採取法律武器對抗資方,NBA總裁大衛·斯特恩表示,解散工會是“不負責的行爲”。“這是一種談判的策略,但是這種策略是行不通的。工會本來早就可以這樣做了,但是現在看來,他們是想自我毀滅。”顯然,斯特恩對勞方的行爲非常不理解,他警告球員工會,如果他們認爲目前的行爲能嚇唬到球隊老闆,那就想錯了。“我們不會接受這種愚蠢的威脅,他們想要進行訴訟嗎?我無法理解,這種策略的真正意思是什麼。顯然,這是一場悲劇,而我們已經進入了NBA的核冬天。就目前看來,2011-2012賽季已經很危險了,如果我是450名球員中的一員,肯定會去質疑亨特到底在做什麼,球員們被嚴重地誤導了。”斯特恩說道。
在斯特恩看來,資方已經做出了最大的讓步,是球員們毀掉了一切。“球迷們曾認爲,我們已經無限接近達成協議,而是球員們毀掉了這一切。我真的希望球員工會沒有這樣做,但是事實這就是他們的選擇。”
解讀
緣何選擇“免責聲明”
勞方代表球員工會決定不採用拖拉地收回球員工會執照的方法,而是用“免責聲明”的方式當即解散工會,從而達到用反壟斷法的手段來起訴資方代表NBA聯盟的目的。那麼,球員工會“免責聲明”與收回球員工會執照兩者間有何區別呢?
首先,兩者的共同點都是解散工會。只是“免責聲明”當即就取消了工會代表球員的身份,將工會轉變爲貿易協會。工會主席費舍爾的名頭已成“前工會主席”。工會這樣做,目的就是爲了更快能與聯盟對簿公堂,但同時此招更具風險。因爲聯盟可能會以“欺騙”的名義對“免責聲明”提出挑戰。聯盟認爲,球員工會的解散只不過是一個談判策略,工會實際上還代表着球員利益。而且此前聯盟已向美國國家勞工關係委員會投訴球員工會的不正當勞動行爲,其中一條罪狀就是“欺騙”。
而收回球員工會執照的第一步必須至少有30%(約125名球員)的NBA球員要聯名向國家勞工關係委員會“請願”,在達到這一要求後國家勞工關係委員會將用45天到60天的時間去商討是否舉行全體球員投票。一旦舉行公投,只有贊成票過半數,球員工會纔會解散;只有工會解散,球員才能以個人名義到法院狀告N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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