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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生滕飛記者唐舸
當昨晚博爾特悔恨地在跑道上踱步時,人們不禁要問,搶跑一次就要被取消資格,“零搶跑”規則是不是太不人道了。但殊不知“零搶跑”的初衷竟是爲了保護博爾特這樣的高水平運動員不受任何影響。但就是這樣一把保護傘,居然砸到了牙買加“閃電”自己身上。
回顧歷史,田徑短跑起跑規則一直都在不斷地變化。在短跑運動剛剛興起時,比賽沒有任何搶跑限制措施,即“無限次搶跑”,這也衍生出了很多賽場奇案,很多選手都把搶跑當作自己打亂對手的戰術使用。這種有些“不要臉”的比賽規則最終還是沒能逃過人們的口誅筆伐,其後國際田聯制定了“二次搶跑”規則,並一直沿用到2003年。在該規則中,一名選手允許搶跑一次,本人第二次搶跑才被取消比賽資格。但不斷“鑽研”的參賽選手們卻玩出了輪流搶跑的把戲,比賽中選手搶跑的次數高達六、七次,但也因爲沒有觸犯規則而只能姑息。在這種情況下,運動員發揮不出高水平,觀衆看得索然無味,而電視轉播方的叫苦不迭也是不爭的事實。
2003年國際田聯施行了“一次搶跑”的規則,規定在比賽中如出現搶跑,第一次不會追究任何人的責任,包括搶跑者本人;而第二次搶跑的運動員則將被罰出場。雖然“一次搶跑”的規則能夠一定程度上避免此前的無序,但個別選手還是合理利用規則,製造緊張氣氛並直接導致比賽減員的出現。
爲了不給那些“投機分子”耍小聰明的機會,國際田聯重拳出擊,醞釀出了有利於保護明星選手和比賽公平的“零搶跑”政策。所謂“零搶跑”就是任何一名運動員只要搶跑,就要被強制取消比賽資格。“零搶跑”下的比賽有利於電視轉播,也增加了比賽懸念和觀衆的興趣。
國際田聯之所以狠下決心,就是要整肅賽場的歪風邪氣,保護高水平運動員。此舉在一定程度上的確有效杜絕了賽場中的“貓膩”,但類似博爾特這樣的明星大牌若是一旦馬失前蹄擦槍走火,那就開弓沒有回頭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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