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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南京8月26日電中國籃協26日對前一晚江蘇同曦青年隊教練及球員追打裁判一事作出裁定,並在其官方網站上公佈了處罰決定,內容如下:給予江蘇同曦隊教練員林林、助理教練員陳飛通報批評,各罰款2000元,取消本次比賽資格,一年內不得參加全國籃球比賽;給予江蘇同曦隊8號姜博、6號王旭取消本次比賽資格,各罰款2000元,停賽6場;給予江蘇同曦隊通報批評,取消本次比賽參賽資格,罰款30000元。責令江蘇同曦隊立即進行整改,並將整改方案上報籃管中心。
另外對於處罰的尺度問題,籃管中心黨委書記劉曉農說,中國男子、女子籃球職業聯賽(CBA和WCBA)和全國男子籃球聯賽(NBL)使用的處罰規定是單獨的,其他所有的國內比賽使用的處罰條例都是《全國籃球競賽處罰規定》。劉曉農說:“按照這個《規定》,就是罰款2000元,我們不可能不遵守這個《規定》自行決定如何罰款。這個《規定》大約是10年前公佈的,與現在的處罰規定還是有很大的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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