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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1年7月10日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十六輪第124場遼寧足球俱樂部宏運隊與陝西寶榮滻霸足球俱樂部陝西人和商業滻霸隊比賽在瀋陽鐵西體育場進行。
根據聯賽裁判評議組評議報告、比賽錄像等材料,在比賽進行到63分鐘時,裁判員判罰遼寧足球俱樂部宏運隊犯規將比賽暫停,陝西寶榮滻霸足球俱樂部陝西人和商業滻霸隊17號運動員孫繼海對遼寧足球俱樂部宏運隊11號運動員鄭濤實施暴力行爲,造成不良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五十二條之規定,做出如下處罰:
一、禁止陝西寶榮滻霸足球俱樂部陝西人和商業滻霸隊17號運動員孫繼海蔘加中國足球協會舉辦的比賽五場;
二、罰款人民幣25000元。
上述罰款應按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執行。
望各俱樂部切實加強對運動員、官員的管理教育,淨化賽場風氣,自覺維護賽場秩序,杜絕發生各類違規違紀行爲,確保本年度聯賽順利有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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