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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13日一早,據某北京媒體報道,因10日泰達隊客場與深圳隊比賽中發生的衝突,泰達球員李瑋鋒將遭到停賽6輪的追加處罰。泰達俱樂部對此表示,已經聽說了這個消息,如果足協的最終處罰是這個結果,那處罰就有些量刑過重了。介於以往的上訴經驗和結果,泰達俱樂部即便上訴也沒有什麼意義,但很有可能直接向國家體育總局領導投訴,希望得到一個公平競賽的環境。
根據北京媒體的報道,中超紀律委員會認爲李瑋鋒違紀事實確鑿,其違紀屬運動員在比賽中實施暴力行爲。新版《中國足協紀律準則及處罰辦法》第54條明確規定,“所實施的暴力行爲,沒有給對方身體造成傷害或健康損害的,將被停賽至少4場,並處以2000元的罰款。”委員們認爲李瑋鋒是在裁判鳴哨後主動衝向對手,並將對手撞倒,此舉屬故意暴力行爲。他們還強調,正是因爲李瑋鋒的行爲,才導致雙方隊員圍作一團,造成場面混亂,因此初定給予李瑋鋒停賽6場的重罰。
泰達俱樂部在得知這個重罰的消息後,表示了強烈的不滿。“我們昨天下午就聽說了這個事情,如果是足協真的這麼處罰,那這個處罰也太重了,裁委會應該把以往類似的情況都翻出來看看,再製定量刑的標準。停賽6場的處罰,對李瑋鋒有何公平性?”泰達俱樂部官員表示,“當時李凱掌摑盧西亞諾,那麼惡劣的動作,也僅僅停賽5場。李瑋鋒並沒有擊打對方的動作,爲何遭受如此重罰?相反基倫卻有明顯的肘擊動作,但只有4場停賽的處罰。”
談到是否會繼續上訴足協,泰達俱樂部官員表示,“這麼長時間以來,我們跟裁委會已經在很多方面進行過多次溝通,但收效甚微。如果足協的最終處罰是媒體報道的這個結果,那麼我們上訴也沒什麼意義了。但並不代表我們會吃這個啞巴虧,我們可能會直接找足協,甚至國家體育總局的領導投訴。”(記者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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