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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蘭剛剛在發佈會上喊出“絕不撤訴”,不料又遭“後院起火”。桑蘭的美國律師海明與經紀人黃健的矛盾再次爆發,而這一次,導火索變成了錢。海明昨晚抱怨說:“律師費我可以免掉,但不是所有的開銷都要由我來承擔。”經費問題凸顯,不由得讓人懷疑——這官司還能打得下去嗎?
大約10天前,海明與黃健之間就已經顯露不和的跡象,海明在個人博客中炮轟黃健想要尋找新律師,對他不夠信任,他說:“我在前方打仗,黃健在後方皇城裏給我射暗箭。”“作爲經紀人,我不知道黃健在爲桑蘭經紀什麼?”。
這一回,海明似乎變得更加“委屈”。“黃健在美國中文網上發博文,質疑我爲什麼遲遲不做撤銷莫虎律師代理華人被告的資格。但是,有問題他卻不問我,而是去問一位不是律師的所謂‘法律專家’。”海明口中的這名“專家”,即是舊金山的嶽東曉,而他恰恰與海明積怨頗深,兩人勢同水火。
“我把付費盈利的案子放在一邊,花了9個小時爲桑蘭案奔波,交出訴訟狀修改稿和第二個動議。晚上,我還打電話過去,給桑蘭黃健問安。沒想到,當天夜裏黃健就發博文,表示對我工作的不滿,還求教對我有敵意的人對我的工作進行評價。”按海明所說,如此辛苦工作卻還不受認可,於是在自己的個人微博中,重複着這樣一句話:“令人心酸。令人心酸。”
不過,這一回,雙方的矛盾焦點恐怕已不再是“信任不信任”。桑蘭與黃健一行三人6月底飛赴紐約準備打官司,從租別墅、日常生活到尋找證人等等,不可避免涉及費用問題,而海明則在言語中透露,他不僅義務幫桑蘭做律師,還墊付了不少額外的錢,黃健似乎不打算出。海明說:“我不僅不收費,連桑蘭去看醫生、來法拉盛我辦公樓的出租車費都是我付的。我不僅當律師,還當司機。不僅接送他們3人,還接送採訪他們的記者。他們家缺椅子,我買了4把送過去,連我祕書也要爲他們服務。”
很顯然,海明並不願攬下一切。“律師費我已經答應免掉,但是根據美國的法律,如果客戶要打官司,法庭費、送告票費、證人費、公證費,打官司的其他開銷是客戶要承擔的。這一點,黃健也知道。”他還強調,自己已經做了不小的犧牲,“我和他們的律師代理書,不是風險代理,是計時收費。換成其他客戶,(能有)30萬美元的律師費。對桑蘭,我就全都免掉了。”
海明多次表示,他爲桑蘭義務維權工作量很大,非常辛苦,但似乎沒有得到足夠的尊重。昨天深夜,他一連發下多篇微博:“半夜睡不着,就看到了黃健的博文,看完就更睡不着。心裏翻江倒海,欲哭無淚。終於睡了會,夢見和黃健鬧翻了。”
誰都聽得出,海明話裏有話。觀念與想法的衝突,再加上經費的制約,在官司尚未開打之前,他們是不是真的會鬧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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