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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會,紀委會怒斥“大逆不道”
27日,帕切科豎中指的消息已見諸媒體。足協紀委會立即通知了國安和泰達俱樂部,讓他們在28日下午2點準備參加聽證會。27日下午,國安官員專程到中國足協送來一份說明情況的材料,稱帕切科是受到對方的挑釁後,無法控制情緒纔回擊對手的。材料中,國安沒有明說帕切科豎了中指,不過寫道:“通過這件事情,我們俱樂部會對帕切科進行教育。”這變相承認了帕切科豎中指的行爲。
28日,帕切科本人也給中國足協傳真了一份陳述。他沒有迴避自己豎中指的行爲,再次強調受到了挑釁。28日下午的聽證會上,國安沒有代表出現,成了王建英的獨角戲。紀委會代表們拿到了裁判報告,報告中明確描述了帕切科兩次豎中指的行爲,還有視頻及照片爲證。
對於帕切科的行爲,紀律委員會表示,“這樣的愚蠢惡劣的非體育道德行爲,在世界足壇都是大逆不道的。帕切科作爲來自足球發達國家的教練,作出這樣的行徑,還像是個職業教練嗎?一個主教練都敢這樣豎中指,那球員會怎麼做?還怎麼去控制聯賽的秩序?決不能容忍這樣的行徑,必須付出慘重的代價。”
行爲情節無須多說,會議討論的重點是量刑。有的紀委會成員提出,應該參照以往的案例,比如2009年國安球員喬爾豎中指時遭遇了7場停賽處罰。這個案例得到了大家的重視,7場已經是底線;但因帕切科此前有幾次公開發表言論表示對裁判的不滿,紀律委員會經過討論並表決之後,決定對帕切科停賽8場。按照每場比賽罰款5000元的標準,罰款4萬元。
王建英坐在紀委會委員們對面,他的獨角戲唱的是關於他自己的問題,和帕切科豎中指沒有太大的關係。他主要陳述在比賽中,他當時爲何情緒激動被罰上看臺。王建英表示,當時他因爲受到帕切科的挑釁,所以才衝上去向第四官員投訴的。王建英認爲,自己在向第四官員投訴時,並沒有什麼過激的行爲,也沒有向對手進行任何方式的挑釁,自己對於爲何被罰上看臺也不是很理解。紀律委員會成員表示,裁判報告中寫得很清楚,王建英是擅自從替補席衝出來向第四官員投訴的,影響和干擾了裁判員的執法,所以裁判員根據規則將他趕上了看臺。“而且,王建英的情緒激動以及和對方糾纏,客觀上也激化了矛盾,是帕切科豎中指的誘因之一,應該追加處罰。”
按照慣例,王建英應該自動停賽一場。不過,有紀委委員會對王建英的行爲提出了質疑,提議應該加重處罰。最終7名紀委會成員舉手表決,4票贊成追加處罰,3人認爲不應該追罰。最終,王建英被追加處罰一場,也就是停賽2場,罰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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