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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巍)6月3日,球王馬拉多納簽署聲明,聲稱要就未經許可被代言網遊一事提起訴訟。記者今日獲悉,一中院正式受理球王起訴北京新浪互聯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和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案件,馬拉多納請求賠償損失及合理費用支出共計2000萬元。
2010年6月,媒體曾報道,第九城市公司董事長、上海申花俱樂部投資人朱駿和馬拉多納簽署了一份商業合同,球王將成爲申花形象大使和九城公司遊戲代言人。前不久,馬拉多納簽署了一份聲明並委託中國媒體發佈。他稱,他從沒有和上海申花俱樂部投資人朱駿進行過任何接觸。
此後,媒體報道第九城市公司向“老馬”發去了一份道歉信,向馬拉多納解釋說,是一個名叫陸偉平的足球經紀人爲公司促成了代言合同,並聲稱馬拉多納已在合同上簽字,公司去年5月將25萬美元代言費託陸偉平轉交馬拉多納。
第九城市公司稱,陸偉平涉嫌欺詐,他們已經向警方報案,目前警方正在調查陸偉平詐騙第九城市公司的案件。
老馬否認自己簽署過陸偉平所提供的合同,並表示沒有收到代言費用。“球王”同時認爲九城方面的道歉缺乏誠意,因此拒絕接受。
在這份訴狀中,馬拉多納訴稱,2010年6月初,第九城市公司與新浪在其官方網站上發佈了馬拉多納代言“熱血球球”遊戲的報道,同時,二被告在其遊戲運營網站開設了“熱血球球”的網絡遊戲頻道,聯合運營“熱血球球”遊戲,在該遊戲頻道及遊戲的多個界面使用了馬拉多納的肖像及“馬拉多納”的文字。
馬拉多納稱,並未代言過“熱血球球”這款網絡遊戲,也沒有允許二被告使用其姓名和肖像,他認爲二被告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請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及合理費用支出共計2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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