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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蘭案還在波濤洶涌,究其原因是18億美元刺激了每個人的神經。我想,如果桑蘭要打1美元的官司,社會輿論的導向可能完全逆轉。
在國外,婚前夫婦雙方財產需要公證。曾幾何時,這個做法極大地挑戰了國人的道德底線。婚姻是以感情爲基礎的結合,如果把金錢和潛在的官司因子也裹挾進來,這樣的愛情還純潔嗎?
桑蘭案現在就撞到了這個道德暗礁。18億美元的索賠,桑蘭打官司的動機的純潔性遭到了質疑。沿着這個思維的慣性,起訴當年的監護人也被道德衛士斥責爲恩將仇報的“白眼狼”行爲。
被金錢和道德遮蔽了雙眼,還有多少人真正細心研讀過桑蘭打官司的訴狀和訴求,還有多少人設身處地體會高位截癱給桑蘭帶來的精神和肉體的傷害?
舊案重提,法律重來不拒絕真相的迴歸。所以對於桑蘭案,我們沒有理由懷疑當事人的動機;對於索賠金錢的多少,法律條款有相應的支撐;法不容情,當年作爲監護人的劉國生、謝曉虹夫婦應該把情感放在一邊,依據法理積極應訴。顯然,當年的桑蘭事件已經運行到法律的通道,那麼官司是第一位的,別讓金錢和情感影響了我們的判斷力。
訴訟對象包括5家機構和3個自然人,18項控罪共計索賠18億美元。這組數字顯示,桑蘭案是一個複雜的個人維權案,18億美元也是師出有名。用桑蘭的律師解釋:求償金額巨大並不代表貪財,而是象徵原告傷痛的嚴重性。
18億美元和1美元,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正義不會在法庭上因爲索賠金錢數量的多少而貶值。所以,有必要提醒關心桑蘭案的人們,維權是這個官司的核心,18億美元不過是浮雲。
·戴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