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9年前,還處於甲級聯賽的中國足球正在為醞釀『中國超級聯賽』而開會研討,天津一名男子卻趕在『中超』這一名稱火爆大江南北之前,搶先到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注冊了『中超』商標。此後幾年,代表著當今世界足壇頂級賽事的大部分商標也都被該男子搶注一空。
9年後,『中超』商標到底歸誰所有的糾紛終於鬧上法庭。今天,中國足協起訴國家商標局要求收回『中超』商標一案,將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就在庭審前夕,這名持有諸多頂級足壇商標的神秘人物終於走到了臺前——
-周輝自白:我就是願意顛覆!說白了,顛覆就是折騰。中國足球他們踢得那麼爛,我就給他們折騰折騰(注冊了『中超』商標)。幾年前,青島啤酒曾經在瓶子上打出了NBA的商標,結果單瓶啤酒的批發價格就出現了上漲。試想一下,將來某一天,當你坐在電視機前看著英超聯賽,手裡拿著英超啤酒,那是什麼感覺!我注冊了這麼多的商標,不就是商機嗎!
注冊過程
『中超』是『中興、超能』簡稱
這名持有諸多頂級商標的神秘人物名叫周輝,1971年出生在天津,現在從事醫療器械方面的生意。
2002年11月27日,周輝和居住在北京的哥哥周軍一起來到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簡稱『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了『中超』的商標。按照周氏兄弟申請時的說法,他們所注冊的『中超』實際上是『中興、超能』的簡稱。工作人員在簡單檢索了已有的商標庫確認沒有重復後,為他們辦理了注冊的申請手續。同時還明確了該商標的使用類別為33類,也就是含有酒精的酒類或是飲料。
2002年12月23日,國家商標局下達了『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就在該申請受理近一年後的2003年11月,商標局將周軍所申請的『中超』這一商標公示在了媒體上。根據規定,如果在公示期內,沒有組織或是個人對該商標提出異議,那麼公示期滿後,商標局將正式下達商標持有文件給周氏兄弟,屆時周氏兄弟將名正言順地成為該商標的合法擁有者。
兩份裁定,『中超』到底判給誰?就在『中超』這一商標的公示期即將屆滿的時候,中國足協終於坐不住了,向國家商標局提出了商標異議申請:『中超』系中國足球協會獨創並具有顯著性與突出識別性的知名標識,中國足球協會對該標識具有在先權利;異議商標『中超』的注冊將對社會公共利益及中國足球協會產生巨大的不良影響。
面對這份異議申請書,國家商標局作出了第一份決定:中國足協的異議申請成立,駁回周軍的『中超』注冊申請。
很快,周氏兄弟也相應地提出了異議復審的申請,重申了自己申請的『中超』不是中國足協的『中超』,況且『中超』也不是專屬名詞,豈有被某一機構壟斷的道理。中國足協在之前也沒有向商標局提出過注冊申請,所以根據商標注冊的順序原則,誰先申請就應該優先給誰注冊使用。
國家商標局專門審查商標仲裁的商評委在權衡了該宗糾紛後認為:足協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中超』商標注冊侵犯了其在先權利,且根據其證據亦不足以證明『中超』商標所表示的內容具有其他不良影響。
最終,商標局作出了一份和原來截然相反的裁定:中國足球協會的異議理由不成立,周軍申請的『中超』商標予以注冊。
2010年8月,周輝接到『中超商標證書下來了』的通知,但因為『中國足協起訴國家商標局要求收回「中超」商標』一案而尚未拿到證書。
事實上,就在周氏兄弟申請注冊了『中超』商標以後,他們又分別於2003年、2004年申請注冊了包括歐洲五大聯賽在內的幾乎所有足球賽事商標。
-足協理由:2001年中國足協就提出了『中國足球超級聯賽』的概念,並且通過媒體大力宣傳過。周氏兄弟在獲知這一名稱後,於2002年申請注冊『中超』商標,屬於惡意搶注。
足協說法
周氏兄弟屬於惡意搶注
惡意搶注去年11月,周氏兄弟收到了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狀副本和答辯狀。在足協的訴狀中,被告是態度忽左忽右的國家商標局。
足協在訴狀中陳述了自己應該持有『中超』商標的三大理由。
足協的第一個理由是該協會早在2001年就提出了『中國足球超級聯賽』的概念,並且通過媒體大力宣傳過。周氏兄弟在獲知這一名稱後,於2002年申請注冊『中超』商標,屬於惡意搶注。
第二個理由是『中超』這一名稱通過近些年來的使用,已經具有了高知名度和社會認知度,如果被周氏兄弟注冊,那麼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最後一個理由足協指出,周氏兄弟只是自然人,根本沒有進行任何商業經營,盡管注冊了『酒類及飲料』的商標使用用途,但始終沒有經營,存在主觀惡意。
綜合這三大訴訟理由,足協要求國家商標局撤銷周氏兄弟已經注冊的『中超』商標。
國家商標局說法
暫不作回應
記者致電國家商標局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商標局已經知道這個案子,該工作人員稱,在開庭前,商標局不作任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