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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今天凌晨,一則來自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消息在國際柔道及中國柔道界掀起巨大的波瀾。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做出裁決,宣佈撤銷國際柔道聯合會對中國柔道運動員佟文做出的兩年禁賽的處罰。這也意味着,恢復自由身的佟文仍有機會出現在2012年倫敦奧運會的賽場上。
根據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供的資料,北京奧運會冠軍佟文在2009年8月30日贏得了鹿特丹世錦賽女子+78公斤級的冠軍,賽後她立即參加了興奮劑檢測。2009年9月8日,佟文的A瓶尿樣被查出含有克倫特羅,之後佟文曾經申請對B瓶尿樣進行檢測。2009年11月,佟文聽從了中國柔道協會的建議,撤回了相關申請。不過在沒有通知佟文本人,同時佟文或其代理人不在場的情況下,國際柔道聯合會在2009年11月25日依然對其B瓶尿樣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同樣是克倫特羅呈陽性反應。在2010年4月4日,國際柔道聯合會宣佈對佟文處以兩年的禁賽,並取消佟文2009年世錦賽獲得的金牌,她的禁賽期從2009年9月開始,至2011年9月結束。
2010年7月6日,佟文上訴至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要求撤銷對其的禁賽令。經過細緻的研究,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認爲國際柔道聯合會在對佟文B瓶尿樣進行檢測時,沒有向當事人或其代表提供到場的機會。而事實上,無論哪一方要求對B瓶尿樣進行檢測,運動員或其代理人都有權利在現場。國際柔道聯合會單方面檢測B瓶尿樣,導致B瓶尿樣不能有效地佐證A瓶尿樣的檢測結果。因此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認定,“根據國際柔道聯合會的相關規定,現在不能確定有興奮劑違規事件出現”,因此宣佈國際柔道聯合會的相關決定無效。
國際體育仲裁委員會的最終裁決爲:支持佟文的上訴;撤銷國際柔道聯合會於2010年4月4日做出的相關決定;佟文在2009年世界錦標賽上所獲得的成績被認可,所獲金牌得以保留,並在裁決公佈時立即獲得比賽的參賽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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