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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南昌衡源俱樂部已向中國足協提供了陳志釗轉會風波的有關資料,以證明自己在這次轉會糾紛中並沒違約。對陳志釗經由北京某經紀公司聯系葡甲球隊,南昌俱樂部存在諸多異議。俱樂部在諮詢了律師後,堅信陳志釗方面如果提請司法訴訟,將必輸無疑。
陳志釗團隊聲明中稱,南昌衡源在2009年2月與陳志釗的合同中,有兩年內支持陳志釗出國的條款,條件是對方俱樂部必須出20萬歐元的轉會費。衡源俱樂部承認這一條款,但他們認為,這次提出轉會邀請的葡甲俱樂部並沒有支付這20萬歐元,這筆錢是由北京這家經紀人公司承擔的。在俱樂部看來,這不符合當初合同中支持陳志釗留洋的初衷,『這家公司實際上是自己拿出20萬歐元買斷合同,讓陳志釗變成自由球員,再到歐洲兜售他。將來,經紀人可以再將他轉賣到國內,穩賺不賠。但這種方式出國,對球員是不負責的。』
而且,在南昌方面看來,經紀人公司與陳志釗父親簽訂了一份合同,並向陳志釗支付了50萬元今年上半年的工資,這一做法也不符合契約精神。但即便如此,衡源俱樂部老板仍然答應2011年給陳志釗100萬的年薪,並答應在今年6月歐洲夏季轉會時,為他出國提供幫助。他們希望陳志釗能找到真正看中他的歐洲球隊,而不能以目前這種方式轉會出國。
陳父在得知俱樂部100萬年薪的承諾後,也表示將勸陳志釗放棄這次出國。但是知情人士認為,陳父已經與經紀人有合同,如果放棄這次留洋,勢必承擔違約責任,『他只能跟著經紀人去打這個官司了。』俱樂部認為陳志釗當初請假出國時,並沒有明確表示轉會,而是說去葡甲看看。1月28日,離歐洲冬季轉會窗關閉只剩三天前,俱樂部纔收到葡甲俱樂部的轉會合同確認函,他們認為這樣的做法欠妥,『顯然經紀人也沒有底氣當面來談,所以纔故意拖到最後纔發郵件。』
對陳志釗團隊的聲明,衡源方面不願意公開回應,『只是想讓這場風波能平息下來,避免兩敗俱傷。』俱樂部一位人士表示,他們諮詢過律師,2010年的合同將覆蓋2009年的合同,而前者並沒有關於陳志釗出國的條款,『打官司的話,俱樂部必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