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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俱樂部的拖沓導致球員留洋失敗,如今玩消失。這樣的故事並不是第一次在中國足壇發生,但在亞洲杯後再次被日韓所刺激的『留洋救國』的呼聲中顯得尤其突兀。當事人陳志釗一直沒有歸隊,卻通過經紀人將東家南昌衡源一紙訴狀告到了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俱樂部對待球員留洋的態度,再次成為了焦點。
目前南昌隊正在上海集訓,陳志釗卻一直沒有歸隊,在葡萄牙費倫斯隊也沒有看到陳志釗的身影。被廣為流傳的版本是陳志釗人還在葡萄牙,還在為自己的轉會做最後的准備。而據知情者透露,陳志釗早已回到了國內,只是一直不肯定出面而已,球員始終認為『俱樂部阻攔自己留樣屬於違約』。
2009年,陳志釗與南昌衡源俱樂部所簽訂的合同中,有一條內容為『在效力南昌衡源的前兩個賽季中,如果有國外俱樂部給出20萬歐元的轉會費,那麼,南昌衡源將無條件放人。』今年年初,俱樂部也收到了20萬歐元的轉會費,不過2010年南昌衡源為陳志釗漲薪,雙方又簽訂了一份新的工作合同,而上述的『留洋違約金』條款並沒有加入到新的合同中,盡管球員本人只是得到了口頭的承諾,但沒有得到書面的結果。如今俱樂部『合理』阻撓,球員的確吃了啞巴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