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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體育訊中超球隊選外援,挖角兄弟球隊已不是新鮮事,可是2003年初的一場外援轉會鬧劇卻成為個案。當時法國人尼古拉斯-韋德克從實德跳槽到魯能引起了軒然大波,最終尼古拉斯本人被禁賽四個月,連魯被未受罰。值得注意的是,如今反賭專案組將目標鎖定在這一事件上,認定南勇楊一民在處理這一事件時有收受賄賂的行為。
我們不妨先來回放一下這一事件。在2002賽季結束後,效力於實德的尼古拉斯通過法國經紀人單獨與魯能簽訂合同。可是在大連俱樂部以及尼古拉斯的中方代理人范士德看來尼古拉斯的行為違規,原因是尼古拉斯與范士德簽訂了一份兩年的委托代理協議,不能再由法國注冊律師進行代理,尼古拉斯與魯能簽約屬於違規。處於維護轉會市場平衡的考慮,足協做出了對尼古拉斯禁賽四個月的處罰。
對於這一處罰,尼古拉斯表示不滿,並返回法國上訴FIFA。尼古拉斯的理由是按照國際足聯在《球員經紀人規則》第七章『爭議』第22條第一款明文規定,一旦一名球員的經紀人與一名球員、一家俱樂部或者是另一名球員經紀人發生糾紛,如果這兩名經濟人屬於一個足球協會,那麼將歸該協會處理,如果不屬於一個協會,那將由國際足聯球員身份委員會處理。很顯然,范士德和尼古拉斯的法國經紀人並不屬於同一協會,中國足協無權做出決定。之後,FIFA曾言辭激烈的警告過中國足協,不過足協極力斡旋,以聯賽不成熟為由維持了原判。有意思的是,盡管尼古拉斯被禁賽四個月,可是由於當年非典的影響,尼古拉斯並未錯過幾場比賽,這一轉會鬧劇也不了了之。
據知情人透露,尼古拉斯事件之所以被牽出,與南勇楊一民案有著直接的關系:『從常理看,專案組不可能和韋德克轉會事件掛鉤,可專案組為何最近重點調查此案的細節?原因只有一個,被抓進去的人在處理這一事件時有收受賄賂的行為,基本上不會超出南楊二人。其實專案組調查的不是案件本身,而是處理這一事件時誰起了關鍵作用,如何走的程序,核實當時腐敗的細節。』
據了解,如今專案組已經掌握了當時足協處罰尼古拉斯的文件,魯能和實德兩家俱樂部針對這一案件的說明,總局高層過問此事的書面材料等。知情人分析說:『南揚二人應該在12月份就要審判,檢查權正式起訴之前,必須要對一些細節做到鐵證如山。現在搜集一些當年處理事件的過程,就是在法庭上宣讀的時候必須要對事件經過來證明腐敗。至於這一事件的賄賂金額,具體不好說,應該不會在20萬以下。』
從專案組調查的疑點來看,主要圍繞在中國足協為什麼對尼古拉斯的中方代理人范士德如此保護,為何實德2002賽季在尼古拉斯身上花了110萬美元(50萬年薪,60萬轉會費),而魯能挖角卻只付出了不到50萬美元。還有就是為何魯能逃過處罰,在尼古拉斯禁賽四個月的處罰上實德是否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很顯然,這幾點都有明顯利益關系,也是專案組調查的重點。
其實在中國足壇,在轉會市場上存在很多的貓膩,不僅俱樂部高官、球隊主帥和經紀人能獲得巨大的額外利益,足協高官也能利用手中的權力謀取私利。值得注意的是,信息顯示尼古拉斯在轉投實德之前是自由身,可實德還是付出了60萬的轉會費。其實這也是中國足壇的普遍現象,大多數來中國前都是自由身,可經紀人為他們在國外找一家小俱樂部掛靠,談妥約15%的管理費,借此在與中國俱樂部商討轉會的時候收取轉會費,這也就導致了外援轉會的價格攀昇,卻時常出現水貨的情況,畢竟有些費用並非外援的真實身價。
需要指出的是,不光外援轉會貓膩多,之前的國內轉會也是如此。一些想要轉會的球員往往會被原先俱樂部標高價,導致轉會受阻。可是往往也會突然出現轉機,該球員的身價急速下降,促成轉會。這其中,俱樂部總經理往往會向球員收取好處費,進而利用手中的權利放行球員。其實從之前的轉會市場看,很多球員的轉會身價到現在還是個謎團,裡面的貓膩不言自明。略顯遺憾的是,尼古拉斯一事只是專案組收集南楊案證據進行的調查,不會徹底揭開轉會市場的黑幕。不過,現在轉會進入自由轉會時代,這樣的事情或許也會減少一些。(小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