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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津什麼事兒?不知道啊……』接到詢問電話,一個個『當事人』都感到莫名其妙。
天津泰達欲暗度陳倉從上海東亞低價奪人的消息甚囂塵上,但是被點名的五位球員王佳玉、姜至鵬、呂文君、曹贇定和王雲龍卻渾然不知此事,而且異口同聲地否認報道中提到的『私人經紀人』的存在。有趣的是,另有證明,最近一段時候天津泰達的兩位老總根本就是身在國外引援,『偷渡』東亞球員之事真是映襯了『空穴來風』一詞。
『很難想象,這和我們理解的職業球員標准不太一樣吧……』結束亞運會征戰任務回到家中的前鋒呂文君正在調理自己的腳傷,而他的國奧搭檔王雲龍遠在遼寧的家中,『去年打全運會的時候,王雲龍是代表遼寧,就沒跟隊參加聯賽,當時徐指導也表示過他有更合適的選擇的話決不會阻攔,沒有必要私下聯系什麼球隊吧?』事實是王雲龍這位當時最有可能轉會的主力在今年傷了大半賽季後對自己的要求更嚴了,在此後的訓練和比賽中表現非常積極。
盡管網絡媒體對於『天津利用FIFA規則超低價引進東亞五小將』的新聞炒作得比較厲害,但本次『偷渡』事件的雙方當事者天津泰達和上海東亞卻保持了近乎奇怪的冷靜。尤其是本該十分委屈的『受害人』上海東亞隊,管理層幾乎同時對外封口,維持著正常的基地工作,而被點名的隊員本人也完全不知情……好像這件事就從來沒發生過一樣。或許換個角度看,作為從事職業足球的工作者,這件事也實在太『離譜』了,以至於到不需要辯解的地步。
這事的起源就是中國足協今年倉促上馬的『自由轉會』,其實關於這一條的理解本來就是打了折扣的,『中國足協在今年年初的時候確認,從下個賽季開始,國內球員轉會參照FIFA的球員轉會制度執行,但涉及具體執行方式,包括一些具體問題的處理肯定還需要進一步細化、落實,片面理解自由轉會是不對的。』中國足協一位相關人員如此提醒。
國際足聯確保球員利益的三大法則包括在合同到期情況下『可以不支付任何轉會費轉會到任何俱樂部』、在執行合同兩到三年的前提下『只需要支付相當於該球員剩餘合同工資的轉會費』進行轉換的博斯曼法案以及昨天本報詳盡解釋的『韋斯伯特條款』,看上去球員的選擇面很廣,門窗大開,其實其中每一條都包含很多先決條件,比如第一條中的『合同到期』,『博斯曼』中的執行合同時限(這個時限首先要得到普遍認可)……現實是,在中國足球這個職業化執行得並不徹底的環境中,這些『國際法案』還會和其他規則、法案不可避免的抵觸,這就要求通過中國足協的仲裁,仲裁不僅包含簡單的『對』或者『不』,還牽涉到賠償金數額等等復雜的內容。
一個很簡單的道理,足球世界沒有絕對的自由,無論東西方文化怎樣差異,既然使用合同協議作為公共約束的准則,那麼就與法律法則一樣,要以嚴謹性和誠信為基礎,如果FIFA視俱樂部與球員簽訂的合同為無物,那又怎麼去要求自訂法則的執行呢?
[5060701] 天津市 網友 紅色之旅 於2010-12-01 04:01 發表評論: |
請足球屆人士們座在一起好好研究一下對策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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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0700] 天津市 網友 紅色之旅 於2010-12-01 03:58 發表評論: |
又開始瞎傳消息了,中國足球現在是最危險的時期了,大家爲什麼不座下來好好探討一下要怎樣才能扭轉中國足球現在的不利局面,有些人還要“惟恐天下不亂”,在瞎傳一些沒有根據的話,如果在這樣耽擱下去中國足球真的就不行了,真徹底的把國家足球運動給毀了,那樣還有誰想把自己的孩子送到足球學校去學習,中國足球還怎摸選出好的苗子,請一些足球屆人士爲中國足球的未來着想,認真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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