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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第一例網絡賭球案13日在廣州市天河區法院一審開庭審理。4名境外賭博網站代理人被控涉嫌開設賭場罪,接受網絡賭球投注超7億元。
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指控,從2009年10月起,被告人周燕峯、陳煥義、黃林江、趙壯炎以“大股東—股東—總代理—代理”的層級形式,管理髮展“下線”,利用境外“永利高”賭博網站接受足球、籃球等體育競技博彩投注,並按每萬元投注額抽取10元至30元不等的“回水費”,或充當莊家賭博進行贏利。今年3月25日,周燕峯等4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抓獲。
今年1月1日至3月25日,被告人周燕峯接受博彩投注逾7億元,被告人陳煥義接受博彩投注5246萬多元,被告人黃林江、趙壯炎各接受博彩投注各188萬多元。
據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介紹,網絡賭球是新型賭博犯罪,具有隱蔽性強、涉案人員多、作案手段先進、證據無形多變易滅失等特點,如何固定案件證據,以及確定各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的犯罪行爲和作用,成爲辦理本案的難點。
檢察機關認爲,被告人周燕峯、陳煥義、黃林江、趙壯炎以營利爲目的開設賭場,其行爲構成開設賭場罪。
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