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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場上球員之間的衝突和斗毆事件,一直是件難以禁絕之事。CBA聯賽中,每年都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中國隊在國際比賽中打群架,也已發生過好多回了。昨天更是創了一個紀錄:比賽僅打了一分鍾,就結束了;打架卻打了兩回,打架時間比比賽時間還多了兩分鍾!
籃球場上的暴力為何屢禁不絕?
違規成本低,是一個重要因素。就拿中國隊歷史上最有名的兩次群毆事件來說:2001年在上海舉行的男籃亞錦賽上,中國隊同黎巴嫩隊發生群毆,事後中國隊僅張成一人被亞洲籃聯禁賽兩場,其餘參加斗毆的人員均以罰款了事;2005年的斯坦科維奇杯在北京舉行,中國隊在同波多黎各隊的比賽中也發生了群毆事件,國際籃聯並沒有處罰中國隊,中國籃協雖開出了史上最重的罰單,但9名參與斗毆的球員中,罰款最多的,也僅2萬而已,對這些年收入至少數十萬的球員來說,罰得並不算很重。
沒有人因打架而被開除出國家隊,也沒有人因停賽而大幅減少收入。這讓我們的球員在遇到對手粗暴動作時,毫無顧慮地去以暴制暴,顯示所謂『男兒的血性』。
如何處理昨天的打架事件,將考驗中國籃協整治球場暴力的決心。如果再次以不痛不癢的罰款了事,很難防止國家隊以後還會出現這樣的事,對CBA聯賽的賽風建設,也會產生不良的影響。
從目前的情況看,中國籃協要讓參與打架的球員離開國家隊是不可能的,因為亞運會馬上就要開始了,中國隊不可能換掉一大半人去打亞運會。但這並不表明中國籃協沒辦法以此為契機,采取嚴厲措施整治球場暴力。比如說,在宣布處罰決定的同時,規定以後凡是在球場上再發生嚴重打斗事件,當事人一律不得入選國家隊;再比如說,停賽場次可不可以定得多一點?罰款數額可不可以定得高一些?總之,要大幅提高違規的成本,讓做出不文明行為的球員,付出高昂的代價。如果籃協能下決心重罰一兩個主要斗毆者,甚至不讓他們參加亞運會,也許效果會更顯著。
讓球場暴力不再發生,光靠做球員的思想工作是不行的。只有在制度上去約束,纔會起到更好的效果。籃協是到了該采取些新措施的時候了! 本報記者 王志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