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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好的金哨,中國最大的黑哨,這兩種身份定格在陸俊一個人身上。
據央視新聞頻道報道 昨日下午,央視新聞頻道證實謝亞龍、李冬生、蔚少輝被依法逮捕,陸俊、黃俊傑、周偉新三名裁判涉嫌受賄案件已經移送檢察機關起訴。央視新聞評論稱:『中國最好的金哨,中國最大的黑哨,這兩種身份定格在陸俊一個人身上。』
1994年:做一個好裁判要做到公正
央視新聞首先回顧了陸俊的從業歷程,『陸俊1959年3月19日出生在北京一個普通教師的家庭,小時候就熱愛足球運動。1978年考入北京體育學院專攻足球專業,19歲便開始足球裁判生涯,1991年成為國際級裁判,在中國頂級足球聯賽中執法場次超過200場,當選為甲A聯賽十年最佳裁判,兩度當選亞足聯年度最佳裁判,是中國足壇首位在世界杯和奧運會足球比賽中執法的裁判。』央視表示,在今天看來,這一連串輝煌的榮譽寫在陸俊的履歷表上則更加反諷地顯示了他金哨變黑哨的悲劇人生。
接著央視播放了一段陸俊2008年接受采訪的視頻,當時他表示:『讓裁判員最難忘的就是他的失誤,他到死都不會忘記自己的失誤,特別是那種由於他的錯誤導致重大比賽結果發生改變的情況,很難令他忘記。』
1994年甲A聯賽揭幕戰就由陸俊執法,當時他吹罰果斷堅決,贏得了廣泛的贊譽。當時他接受采訪時懇切的話語在今天看來更讓人唏噓不已,『做一個好裁判要做到公正,准確是相對的,公正是一定要強調的。我經過了十幾年的奮斗,加上老前輩和領導的栽培,終於能夠成為國際裁判,很珍惜自己這份榮譽,不會因為小恩小惠就斷送自己的前程。這畢竟是自己所追求和愛好的事業。』
1998年:打官司是最好的方法
讓我們將視線再回到12年前那次轟動中國足壇一時的第一樁媒體與足球從業者的名譽權官司當中。1998年3月24日,《羊城體育》刊登了署名『肖曉』的文章《『首尾』之戰場外音》,報道了3月22日全國足球甲A聯賽第一輪廣州松日隊主場對大連萬達隊的比賽。而比賽中改變勝負的卻是一粒點球。正是因為陸俊判罰點球導致萬達獲利,在一分鍾之內松日連失兩球,從而主場飲恨。文章稱:對比賽中大連隊得到的那個點球,松日俱樂部賽後一直耿耿於懷。俱樂部副總經理利彪希望記者在文章中反映此球是裁判的誤判,並揭露稱『賽前這位主裁判收了客隊20萬元現金,希望新聞界予以曝光』。文中所說的這位主裁判,就是陸俊。而該文經過刊登之後,成為足壇轟動一時的焦點。《羊城體育》的報道出來後,陸俊覺得自己的名譽受到傷害,決定走法律途徑。1998年4月6日,陸俊委托律師向廣州市東山區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起訴《羊城晚報》。因為『缺乏證據』,《羊城體育》在隨後的足壇第一樁媒體與足球從業者的名譽權官司中敗訴。
而在2008年12月陸俊面對央視采訪鏡頭回憶此事之時無疑還意氣風發,侃侃而談全然與今日不可同日而語。當回憶起當時《羊城體育》礙於無實據,希望與陸俊私下和解一幕之時,陸俊對此堅決說了不,而在央視采訪中陸俊則解釋了其中的原因:『我覺得這是一種(打官司)最好的方法,不光是給我一個交代,給關心我的新聞界還有球迷都有一個交代,我覺得庭下調解總有一些再讓人說出一些話(可能),反正我覺得還是讓法律公公正正的,讓大家能夠看到的,是什麼就是什麼,交給大家就完了。』
2010年:我沒資格再說什麼
在經歷了這次風波後,陸俊迎來了裁判生涯的頂峰,在同一年陸俊當選為亞足聯年度最佳裁判,並在五度獲得中國足球金哨獎後,陸俊執法了亞洲杯的開幕式比賽,還執法了2002世界杯決賽階段比賽。《體壇周報》記者馬德興表示:『陸俊的業務能力無可挑剔,他對各種規則都刻苦專研。』
然而,就是這位身披『中國金哨』外衣的主裁,在中國足壇的掃賭風暴中,已經被公安部證明證據確鑿,而進入移送起訴階段。面對鏡頭,這位賽場上曾經的絕對權威卻盡顯頹色,發出了懺悔反省之語:『以我現在的這種身份,我沒資格再去跟球迷和裁判說什麼,只能是在教訓當中,自己的體會當中,告訴他們一個事實。從我的教訓當中,特別是我的同行,吸取我的教訓,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
短短12年時間,陸俊的身份已經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作為中國足球界最好的金哨,現在卻是中國最大的黑哨,如此的衝突而又復雜地在陸俊一個人身上呈現,既矛盾又諷刺。這恐怕也是中國足球這些年在外部環境綜合作用下最真實的一個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