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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區報臺北10月1日電(深圳報業集團駐臺灣記者 馬強 趙川)據臺灣媒體報道,曾經震驚臺灣職業棒球界的2008年米迪亞暴龍隊假球案9月30日宣判,涉案球員顏志中、陳建輔被判八個月徒刑,胡仁偉被判十個月徒刑。一旦判決確定,他們將成為歷史上首批因打假球入獄的職棒球員。
除了暴龍隊老板施建新、特助郭德志獲判無罪,其他涉案的黑道、簽賭集團成員,因唆使球員打假球,也分判四個月至八個月不等徒刑。據報道,米迪亞暴龍隊受黑道操控,至少打了七場假球,其中,如配合打放水球,『野手』可得到20萬元新臺幣,『投手』可得到30萬元新臺幣的『獎勵』。
以往臺灣職棒假球案,從來沒有球員被判刑入獄的先例。由於最近三年連續爆出重大假球案件,連人氣最旺的兄弟象隊也涉及其中,過輕判決已不能收到警惕之效,包括前兄弟象隊總教練操縱球員打假球,行為惡劣卻也只是獲得緩刑,更是被外界猛烈抨擊。此次三名球員獲刑入獄,對未來類似的重判也將從特例成為通例,對於其他想趁機撈外快的球員,也將達到警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