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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偉深圳報道29日上午9:30,深圳足協上訴深足球員欠薪強制執行案在深圳中院民庭29庭准時開庭,本報記者以普通公民的身份作為庭審現場唯一的旁聽者旁聽了庭審的全過程。
一個半小時的庭審之後,球員方和深圳足協兩方的代理律師同意調解,庭審法官宣布此案進入調解階段,這也就意味著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如果沒有調解結果,深圳中院將擇日宣判。
作為此案的上訴人、深圳足協的代理律師羅玉華,被上訴人、球員的代理律師李梅芬以及球員的委托代理人深足俱樂部總經理助理吳敏出庭,由於庭審當天下午深足有一場與申花的比賽,深足球員並未出席29日上午的庭審。
庭審過程中,深圳足協的代理律師羅玉華認為:『深圳足協在2008年是代表深足俱樂部進行管理,自己本身並不具有經營權,只起到組織協調作用。』言外之意是深圳足協不應該成為球員的主訴對象,不過,庭審法官在聽完雙方的陳述和控辯之後,明確表態:『此案的事實已經非常清楚!』當庭審即將結束的時候,庭審法官莊新元問雙方是否同意調解時,球員方的代理律師和深圳足協的代理律師均表示願意調解。 『足球這個圈子是全社會都很關注的,解決好這一欠薪問題對每名球員都是有好處的,我們要盡量創造和諧的關系,朝一個好的目標去努力。』
審判長莊新元當著記者的面向深圳足協方和球員方提出了自己的建議,『大家要一起去溝通。』事實上,作為被福田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深圳足協在這兩年裡一直在努力爭取資金為球員解決這筆欠款,深圳足協的代理律師羅玉華表示:『過去的時間裡,深圳足協非常努力地去幫助籌集這筆錢。』不過現在的結果是,球員的欠薪依然沒有還清。
此案緣自2008賽季『深足討薪訴訟案』。2008年2月28日,楊塞新放棄對深足的管理權,深圳足協在深足可能崩盤的情況下選擇了托管。在深圳市足協結束托管工作時,18名深足隊員被拖欠了3個月的工資,以及幾乎全年的比賽獎金,總額約為360多萬元。
在長達一年的追討無門後,深足隊員2009年7月通過深圳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追討2008賽季被拖欠的薪金。深圳足協隨後作出很多努力,償付給深足隊員30多萬元薪金。因為2008賽季的深足主贊助商拖欠部分贊助款,所以深圳足協無法償付剩餘的300多萬薪金。
由於2008賽季深足交由深圳市足球協會托管,作為托管方的深圳市足球協會被裁令『對深足俱樂部的支付義務承擔連帶責任』,即深足隊員可選擇在裁決生效後,申請法院對深圳足協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勞動爭議裁決生效後,深足隊員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010年8月,福田區人民法院裁決深足隊員應當獲得被拖欠的薪金。但隨後深圳足協提出上訴,隨即就有了9月29日的深圳中院庭審。 29日的庭審結束後,球員方的代理律師李梅芬表示:『此案發展到現在這個程度,深圳足協也有願望把這個事情處理好,但在無力支付球員工資的情況下,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政府出面解決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