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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西都市報訊(記者徐楊彭?)據亞洲籃球網報道,國際籃聯的仲裁委員會日前發出了正式裁決書,支持前CBA球員美國球員李·本森和他的經紀人提出的要求山西中宇俱樂部償還拖欠他們的薪水和經紀人費用的申訴。
李·本森要求山西隊支付他2009-10賽季的全額薪水和獎金,因為山西中宇俱樂部當時不公正的中斷了和他的合同,在那之後並沒有支付他應得的全額薪水。但俱樂部方面否認了李·本森和他的經紀人所訴訟的內容,稱他們當時在終止合同時已經和他們友好協商並達成了協議。
國際籃聯仲裁委員會是在2010年4月12日接到訴訟之後正式受理此案的,在經過了將近4個月的調查之後,最終做出了長達29頁的裁決書,要求山西中宇俱樂部支付拖欠的各項費用16萬多美元以及利息。
(責任編輯:王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