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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瑋峰是目前中國最好的中衛。但是,他卻沒能進入高洪波的國家隊。是什麼原因?
許多年來,李瑋峰像是一個壞的典型,足協和國家隊,誰也提不得他的名字。
李瑋峰犯過什麼錯?觸犯過哪條刑律?從『臺面』上分析,一條都沒有,他並沒有觸犯眼下足協關於禁止進入國家隊的哪一條戒律(如果有的話),或者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451條或者治安管理處罰法41條中的任何一條。
從法律上說,李瑋峰沒有犯『法』,沒有犯錯,因為我們沒有看到或者聽到足協或者國家隊對他錯誤的具體表述。N年前有過『球霸』之說,但誰能告訴我球霸之錯,錯在哪裡?
然而,沒有犯法,也沒有犯錯的李瑋峰,卻一直在受罰。
2006年10月,在國家隊緊張備戰亞洲杯決賽時的一個深夜,足協突然宣布剝奪李瑋峰在國家隊的參賽資格,2006年度國家隊餘下賽事不再招入李瑋峰。足協的這一決定甚至沒有征求教練組的意見。而事情的起因,竟然是申花隊亞冠的一場比賽。俱樂部隊比賽的一張紅牌,卻受到來自國家隊的處罰,中國足球之奇之絕,全球唯一。
李瑋峰受到的另一個打擊,是兩年後在武漢光谷隊對陣北京國安隊的比賽中的一個犯規,被足協從重從快地停賽8場,還直接導致武漢光谷隊退出中超,及李瑋峰本人出走韓國。而這從重從快的處罰,卻是足協在一系列非正常的狀態下做出的。其中奧秘,耐人尋味。
時間過了3年,在足協和國家隊,李瑋峰仍然如被屏蔽的敏感詞,足協人士總是閃爍之言,諱莫如深。迷迷糊糊中,好像全世界都知道李瑋峰有錯,但他的錯在哪裡,卻是誰也說不清。
當李瑋峰通過『中間人』表達加入國家隊的渴望之情時,有官員卻說,他應該主動聯系我們,而不是通過其他人傳話……等等。這話好生奇怪,隊員能否選入國家隊,個人能力變成次要了,重要的是自己要主動向足協領導、國家隊領隊和主教練打電話或者當面表決心?哪個國家的國家隊有這個規定?
李瑋峰到底犯了什麼錯?他是為什麼受到如此冰凍,而不能為國效力?請足協官員能夠向公眾做出解釋,再也不能用過去那一套封閉的、官僚的,甚至是黑箱操作的方式了,至少也要讓李瑋峰本人知道,他的錯在哪?如果是因為傳說中的某位官員的個人『義憤』而置他於冰凍之中,那是絕對不可原諒的。
對於急待改過自新,希望重新贏得公眾信任的中國足協來說,如何解決李瑋峰的問題,便是衡量他們是否敢於與丑惡的過去一刀兩斷的決心了。
葛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