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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球隊在進行交易時,如果某方的球員的年薪高於另一方,則年薪少方的球隊必須擁有這一條款進行匹配。『交易特別條例』的金額數字,是根據每年NBA工資帽數字進行加成得出。眾所周知,NBA的勞資協定中,各式特別條款相對繁復,而『交易特別條例』則有它的獨特之處:擁有該條款的球隊,只能將其在交易中使用,而不可以簽自由球員。而『中層條款』、『老將條款』等,均屬於又能用於交易,又能簽自由球員。
和『中層特別條例』一樣,『交易特別條例』也可掰開使用。也就是說火箭獲得的630萬美元條款,能夠在交易時一次用完,也能節約著視乎情況而抽絲剝繭。但另一個需要注意的是,『交易特別條例』是不能和『中層條例』一起用於交易中。
『交易特別條例』使用最多的時候,通常是在用選秀權交換球員時。因為按照勞資協定,選秀權是沒有交易價值的,而要匹配對方球員的工資,只能用到這一條款了。『交易特別條例』另外一個重要作用,就是它的無視性,意思就是,即使球隊觸發了奢侈稅線,他們仍能以這項條款來完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