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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說,一向蠻橫無理的中國足協能知錯就改算是一大進步,可為什麼足協辦了件能體現民主的大好事,還會受到外界的口誅筆伐呢?這一切蓋因中國足協在處理這件事情的過程中,沒有將程序理清楚。
如果中國足協真想體現出點民主的精神,妥善地處理好此事,應該從一開始就拿出點講民主的范兒——在處罰令下達之前,先將孫繼海等相關人員組織起來,一起開個聽證會,這樣,個人說說個人的理兒,再按理兒處罰,誰都提不出異議來。
之前,中國足協曾多次在開罰單之前召開聽證會,但那時候,聽證會基本上就是走個過場,管你有理沒理,反正是鐵了心要罰你,再加上球員和俱樂部多處於弱勢,面對蠻橫的中國足協的規章制度,大家也只有認罰的份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