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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寧益“純情”爲哪般?
無論在什麼時候,張寧益給外界留下的印象都十分“清純”,甚至是很傻很天真。
兩年前,她“幸福”地回憶與馬琳相識、相戀的情景時透露:她不知道馬琳是打乒乓球的,更不知道馬琳是國手。後來,當馬琳告訴她真相——自己是國家乒乓球隊隊員後,順便問了一句:“你認爲,我和你媽媽比乒乓球,誰更厲害?”馬琳透露,那時的張寧益想了很長時間、一本正經地表示:“肯定是我媽媽厲害!因爲我媽球齡比你長……”
類似的“天真故事”還有很多,比如馬琳透露,他曾“逗”張寧益,他當年是在NBA打籃球的,本來身高有望長到兩米多,可是有一次鞋帶沒有繫好,在扣籃時,一不小心鞋帶掛到籃筐上了,結果大頭朝下摔了下來,導致身高長不到兩米了,所以只好改打乒乓球……反觀張寧益,她不但不懷疑,竟然完全相信馬琳說的話,而且還感慨地嘖嘖稱讚道:“哇噻,你太強了!打籃球能打到NBA,打乒乓球又能打到國家隊……”
這難道就是傳說中的甲醇(假純)?在這裏,我們沒有詆譭張寧益的意思,也不能說她就是假裝清純、有企圖。但是,從她所表現出的一系列“清純”和後面的離婚風波、爭奪財產的相關事件聯繫起來,相信很多人都會懷疑她當初的“清純”並不簡單。
根據馬琳的話,他當初結婚登記是因爲女方“傳統家庭”的要求,要想在一起(或許可以理解成同居吧),必須要先登記。馬琳爲了和她“在一起”,所以就登記了。這樣,問題又出現了,現在的社會已經很開放了,談戀愛和登記結婚,完完全全是兩個概念,可是爲什麼馬琳和張寧益及其家庭會混爲一談呢?爲什麼要先登記?爲什麼張寧益多次在公開場合表示,她與馬琳相識時,並不知道他是打乒乓球的,言外之意也不知道他有多少錢?既然對眼前的男人都不是很瞭解,爲何又很快要求先登記?
更加讓人不解的是,張寧益的“清純”一直在堅持,從當初的相識到現在的離婚,一直都在堅持着、表現着、強化着。就在庭審開始前幾天,張寧益的母親接受了採訪,哭訴女兒在婚變事件後的不幸遭遇,甚至聲稱女兒曾留書自殺。最後,張寧益母親還堅稱她們不會接受調解,將會保留對馬琳的訴訟權。
接着,在開庭前3個多小時,張寧益又發表了一篇題爲《謝謝大家對我的愛》的博文,洋洋灑灑千餘字的博文充滿幽怨之情,稱自己“決定和你(馬琳)分開”,“算是放愛一條生路”。除了這些深情款款的文字之外,文章還配上了張寧益與馬琳的親密合影,標註爲“紀念我們整整7年的愛情”。隨後,張寧益在母親的陪同下來到了法院,面對媒體,她仍舊“動情”地表示:“如果他(馬琳)現在能回心轉意,我還會接受他”。
有網友這樣寫道:“你這個‘前妻’的情書究竟是動情還是肉麻,究竟是‘真可憐’還是‘假清純’?或許只有演員能做到吧!當然,馬琳也是自找的,誰讓他當初那麼‘色’呢……”
當時,張寧益在博文中這樣寫道:
“我深深愛他一如他曾經深深地愛過我一樣,但後來這幸福被別人一手毀掉了。”
“想想我們在一起7年多了,從今天開始我和你就要變成陌路人,即使見到也不能再擁抱你了,我的心裏,總是接受不了,因爲家裏還到處都有你的影子,廚房還飄着你煮麪的香氣,你的衣櫃雖然空了,我還是留着,總覺得你有一天會把衣服重新放進去,看來一切都是我的幻想,一切都不可能了。”
“至少到今天,我還是你的妻子,而未來,我的一生都會是你的‘前妻’。”
“馬琳,我想對你說,不管別人說什麼,我是不是放過你了,你的內心是最清楚的,我是不是炒作,你也是最清楚的人,我不想用‘炸彈’來毀滅我深深愛着的你。”
“我深愛過的你,我曾經可以付出一切所有的你,我內心深處永遠烙印的你,以後再也不能愛了,我必須忘記,儘管不知道真正忘記需要多少年,但我必須接受這個現實……”
“真假清純”,沒人能給出答案。不過有人質疑:既然張寧益那麼愛馬琳,何必又會在財產分割問題上毫不相讓呢?
馬琳財產問題,其實一直都是離婚爭論的焦點。張寧益的律師崔大祺向記者表示,馬琳此前向法院提供的財產僅有100萬的說法,與他們得到的情況和法院如今調查的結果均有巨大差距。其實,早在去年張寧益就曾向媒體透露,馬琳有轉移財產的嫌疑,並反問馬琳近5年收入約2000萬,共同財產豈止一套房?
作爲奧運冠軍,馬琳的確收入不菲。據相關人士透露,近幾年,馬琳在乒超每年的收入都能輕鬆拿上200萬元。另外,據《2005年福布斯中國名人榜》,那時馬琳的年收入就達到了290萬元。2008年馬琳在奪得了北京奧運會男單冠軍之後,價值更是迅速飆升,《2009年福布斯中國名人榜》,馬琳排在了第30位,年收入更是達到了850萬元。由此算來,馬琳從2004年雅典奧運會男雙奪金之後與張寧益結婚的5年中,保守估計應該有2000萬多元收入。
按照張寧益的說法,馬琳在2004年和2008年3次獲得奧運冠軍後,其廣告代言就有上千萬。而且張寧益向法院提出質疑說,據她所知,還有多處房產屬婚姻共同財產。兩人目前居住的房子是位於大興的金地格林小鎮,這是作爲兩人的婚房買的。2004年,馬琳獲得雅典奧運會冠軍後,還獲贈一套別墅。另外,今年馬琳未經其同意,將另一套房屋賣給他人,存在轉移財產的行爲。此外,馬琳還擁有寶馬和邁騰汽車各一輛……
而且,在馬琳財產被大曝光的背景之下,離婚案事件更是節外生枝,被媒體炒出來一個“奧運會冠軍內定”的說法,有媒體曾報道馬琳在法庭上說過“冠軍內定”這樣的話。對此,從乒羽中心到國乒男隊上上下下變得很緊張,緊急召開了新聞發佈會,進行澄清。
事件的起因,是馬琳在廣東的一套住房取得時間上有爭議,他說房子是2004年6月就獲得了的,是作爲當年奧運冠軍的贈予物,不能被劃爲婚內財產。但是比賽是在8月份,爲什麼6月份他就知道房子是他的?張寧益質疑他,難道冠軍是內定的嗎?“內定說”由此誕生。
其實,“國乒冠軍是不是內定”這與馬琳離婚案無關,有網友說:重要的是在這次離婚案口水大戰中,在財產分割面前,曾經無比“清純”的張寧益表現得出奇的老道。
[1053094] 浙江省 網友 小豆 於2010-08-13 16:07 發表評論: |
既然離婚,那當然對財產也不能客氣,該分到多少就是多少.這還有什麼廢話的.雖然兩個都不是什麼好人但是張一在這裏也沒有必要當什麼好人該拿的一點也不要客氣,這是法律給你的權利旁人也沒有必要多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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