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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她是上天送給我的最好禮物!”這是馬琳在北京奧運會成爲雙冠王后,與妻子張寧益(原名張一)做客某節目時面對鏡頭,“發自心底”的感慨……然而,僅僅3個月後,馬琳便對這件“禮物”完全不屑一顧,雙方甚至到了不得不對簿公堂的地步。
馬琳離婚,堪比一部跨年度的電視劇,曲折跌宕、懸疑叢生……然而,在這場鬧劇的背後,隨着離婚案不久前在北京大興法院正式開庭,隨着整個事件一步步真相大白,“馬琳離婚事件”也引發了更多的思考:一個是國球奧運冠軍,一個是貌美如花的藝人,曾經的郎才女貌、恩愛一對,爲何演變成了惡語相向、你死我活的仇人?這場馬拉松式的“離婚案”背後,究竟有着怎樣的情感糾結和利益之爭?
馬琳“花心”惹禍?
“她是上天送給我的最好禮物!”這是馬琳在北京奧運會成爲雙冠王后,與妻子張寧益(原名張一)做客某節目時面對鏡頭,“發自心底”的感慨……然而,僅僅3個月後,馬琳便對這件“禮物”完全不屑一顧,甚至平添了一份耿耿恨意。恍如隔年的恩愛夫妻,一夜成仇,兩家父母更是劍拔弩張,鬧得雞犬不寧,甚至到了不得不對簿公堂的地步。
上月底,馬琳離婚案在大興法院紅星法庭正式開庭審理。
按照法律規定,離婚案件正式開庭時,夫妻雙方必須到庭,因此國內近百名記者聞風而至,於當天下午在法庭門外守候。但是隻身抵達庭審現場的馬琳面對媒體的追問依舊一言不發,甚至以墨鏡隔絕了一切的交流,直到今天他還是謝拒任何媒體的採訪,閉口不談離婚一事……如今的馬琳雖然“沉默是金”,但早在去年全運會期間,“馬琳離婚”就已成爲全國媒體熱炒的焦點,那個時候,馬琳曾對記者道過心裏話,那也是迄今爲止馬琳唯一一次對婚變事件的全面迴應:
記者:張寧益的母親鄭女士說,2004年8月,你就和張寧益領了結婚證,之後你們兩家人還在一起吃了一頓飯。而你父母說是直到2008年才知道此事的。請問,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馬琳:我們確實是在2004年領的結婚證,但我父母一直都不知道。一開始我沒告訴他們領證的事,只是說我們在一起。
記者:我們都知道你是個很孝順的孩子,爲什麼結婚這麼大的事沒有及時告訴父母?你真的不知道領結婚證就是結婚嗎?
馬琳:那時候,我還是受我們老家習俗的影響太深,下意識地以爲擺喜酒請客纔算正式結婚。當時領證是因爲我確實很喜歡她(張寧益),她家人說要在一起必須先領證,我就聽話去領了。當然,沒跟父母說,其實也有點怕他們不同意。
記者:爲什麼怕你父母不同意你和張寧益結婚呢?
馬琳:因爲,我父母都是很傳統的人,我擔心張寧益的性格可能不太適合他們。我喜歡她,但她不一定能和我父母處得來,所以就先沒說。
記者:離婚是你們兩人誰先提出來的?爲什麼?
馬琳:是我先提出來的。我們當初從認識到在一起,確實時間非常短,彼此的瞭解都很少,那時候我也太年輕,接觸人少,對娛樂圈也非常不瞭解。經過這幾年的相處,雙方都互相越來越瞭解,我越來越發現她不是我想要的那種女人,她和我父母的摩擦也逐漸增多,我就提出友好分手。可是她一直不跟我談這個事,我只好向法院提出了申請。
記者:在網上,有人說你離婚是因爲有了第三者,女方也暗示了這一點。這個第三者,究竟存不存在?你主動提出離婚,究竟是不是因爲你有了外遇?
馬琳:我絕對沒有第三者。說這種話要負責任,誰說我有,誰就拿出證據來,否則就是血口噴人。我提出離婚,是因爲覺得我們在一起不合適了,而不是因爲誰有了第三者。說實話,也有不少人多次跟我說過她(張寧益)的一些事情,說得有鼻子有眼的,我都不去信。
記者:在2008年9月的“魯豫有約”中,你說她(張寧益)是上天給你的最好的禮物,大家都很感動。爲什麼幾個月後,你們就到了不得不離婚的地步?
馬琳:其實在那之前我們已經有過幾次衝突,但當時奧運剛打完,拿了金牌,高興,覺得她作爲我老婆也給了我動力,所以就那麼說了。而且,誰的家醜願意外揚呢,是吧?後來又發生了一些事,覺得確實過不下去了,就提出離婚了。
從馬琳的那次迴應中,我們發現馬琳承認是在2004年8月與張寧益登記結婚的,而且此前馬琳透露過,他與張寧益是在2002年相識,2003年相戀的。
這樣一來,問題就變得嚴重了。
喜歡乒乓球的人肯定不會忘記,在2004年雅典奧運會前夕,國乒那起轟動國內外體壇的棒打鴛鴦事件:2004年初,時任國家乒乓球隊總教練蔡振華在冬訓之前突然宣佈:隊員白楊、侯英超、李楠、範瑛因爲談戀愛而影響了訓練,國家隊將4人退回各地方隊,勒令其進行深刻反省。一向治軍嚴明的國家乒乓球隊有禁止隊內談戀愛的規定,但範瑛與王皓、李楠與侯英超的戀情從2002年就開始了,而馬琳和白楊更早:在2001年九運會前,兩人就已經在一起。兩人的頻繁交往影響到了比賽,尤其是在一些大賽期間,只要有白楊參加的世乒賽和總決賽,馬琳成績都不理想,而沒有白楊參加的世界盃馬琳就奪冠了。對此,乒乓隊感覺到了事情的嚴重性,6名隊員分別被教練叫去單獨談話,並給予了口頭警告。可在此後,他們並沒有收斂的跡象。在2004年雅典奧運前,國家隊被迫作出了將白楊等人開除出國家隊的決定。在處罰令中,因爲馬琳和王皓都是雅典奧運會奪金的“種子選手”,而免受處罰。
在那起“棒打鴛鴦事件”中,馬琳與國乒第一美女白楊是首當其衝的當事人,而且從那以後白楊一蹶不振,一步步成爲邊緣人物,曾經充滿希望的乒乓生涯就那樣夭折了。然而,馬琳卻在幾個月後的雅典奧運會上勇奪男子雙打金牌,登上了奧運會冠軍的最高領獎臺。更不可思議的是,在奧運會凱旋歸來後,與白楊才分開幾個月的馬琳卻與張寧益登記結婚……
由此可見,如果國乒“棒打鴛鴦事件”不是冤案的話,那麼馬琳與張寧益相識、相戀,與白楊談戀愛,有着明顯的“時間重疊”。馬琳曾在電視專訪節目中爆料:第一次給張寧益打電話時,就是告訴她“我想你呢”,那時他們剛剛相識不久(馬琳和張寧益均承認是2002年相識的,確認是在2003年開始戀愛的)。可是,那個時候國乒“棒打鴛鴦事件”尚未發生,甚至在蔡振華看來,白楊和馬琳還在搞“地下情”呢!如果真是這樣,馬琳豈不是腳踏兩隻船?白楊豈不是成爲三角戀的“犧牲品”?
現在的馬琳自己也承認,當初與張寧益登記結婚,完全是一時衝動、不成熟。因此,這也恰恰從另一個側面折射出他“花心”的一面。如今,馬琳更要面臨始料不及的財產分割大戰。
[1053094] 浙江省 網友 小豆 於2010-08-13 16:07 發表評論: |
既然離婚,那當然對財產也不能客氣,該分到多少就是多少.這還有什麼廢話的.雖然兩個都不是什麼好人但是張一在這裏也沒有必要當什麼好人該拿的一點也不要客氣,這是法律給你的權利旁人也沒有必要多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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