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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現代體育運動起源,古代奧林匹克運動始終在追求公平、公正。第98屆古代奧運會上,4名以行賄方式作弊的運動員被處以巨額罰金,當時的奧委會用這筆罰金雕刻了4尊宙斯神像,並在其中一尊神像上刻下這樣的警句:奧林匹克的勝利不是用金錢買來的,而需要依靠飛快的雙腳和健壯的體魄。
但當時的奧林匹克運動組織者不會知道,他們這個警句的其中一層含義,到了現在屢次成為人們的爭議乃至笑柄。因為通常情況下,男人的雙腳要比女人快,體魄也要比女人健壯,假如出現男女同場競技的現象,刻下警句的那些組織者所想要倡導的公平,也便蕩然無存了。
其實,性別之爭,自從古代奧林匹克運動誕生之初,就已經開始存在,那時距今2700多年。也就是說,性別的問題是伴隨著體育運動的正式產生而產生的。古代奧林匹克運動是不允許女性參加的,甚至不允許女性觀看比賽。但當時希臘崇尚公平,而且希臘女性同樣有著追求強健體魄和健美身軀的需求,因而在古代奧林匹克運動之外,還有一個專門為女性設立的赫拉運動會。
在還處於公元前的那個時代,男人和女人參加的運動會界限分明,因而並沒有出現什麼性別爭議。但在1936年柏林奧運會女子百米,後來被證明是男兒身的瓦拉謝維奇,反咬贏了他的運動員是男人,奧運史上第一次出現了性別鑒定。從那以後,性別疑雲始終籠罩著現代體壇。在體育史上最具影響力的幾次性別爭議事件中,有存心隱瞞性別者的欺世盜名,有政治斗爭逼迫下的變態舉動,更有無奈之下幾欲自殺的憤憤不平。
為了辨別所有運動員性別以實現真正的公平,現代體壇各組織可謂絞盡腦汁。從起初的脫衣檢查,到後來的DNA鑒定,到後來人權組織的抗議而取消性別鑒定,再到國際奧委會准許變性人參加奧運會,國際體育組織追求運動員性別公平之路並不好走。去年令世界嘩然的塞門亞雙性人事件,最終也因為人權組織的乾預,到最後不了了之,國際奧委會也不得不以補償當時亞軍一枚金牌的妥協而收場。
在塞門亞事件中,瑞士雙性人人權保護團體在寫給羅格的一封信中這樣說道:『在過去十多年內,國際田聯與國際奧委會已經意識到雙性人在競技比賽中的存在。以公正、透明為前提,規范、約束此類運動員的參賽准則是必須的,但國際田聯與國際奧委會卻遲遲未能采取任何措施。他們沒有為桑德拉揚、塞門亞以及成千上萬的雙性運動員創造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參賽環境。』
不讓雙性人參賽不公平,但要讓雙性人參賽卻又面臨一個如何公平的問題,由此可見對於體育運動,雙性人問題的解決難度毫不亞於興奮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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