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七日談
本周終於傳出了涉嫌受賄瀆職的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官員南勇、楊一民即將受審的消息。這個消息起碼還是很令人鼓舞的,它至少說明發生於去年10月中旬的足壇打假掃黑風暴有始有終,無論涉案人員將得到怎樣的判決結果、中國足球環境是否就此得到淨化,當局至少都沒有讓這場風暴無疾而終、銷聲匿跡。
在這片神奇的土地上,有多少事只有開頭,沒有結尾。遠的不說,就說去年12月26日發生在廣州市花都區的那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個叫任偉煒的男大學生駕車撞死一女子逃逸。今年4月22日,有關當局對該案民事部分作出判決,被害人李彩虹的父母獲賠47萬元,但凶手連個毛也找不著。不僅如此,在漫長的4個多月裡,包括庭審,被害人父母連凶手家長的毛也沒見著。
我看到有網友說,一個打工女被撞死快半年都抓不到凶徒,而東北某地一個公安副局長被殺,翌日凶手就歸案。這樣的對比太偏激,沒有理論根據,也不符合我們的生活現實。人命是分三六九等的,一個打工女被撞死了,錢也賠給你了,一般愛好駕車撞人的主,誰駕的不是豪車?誰家裡不是住別墅的?心情好的像杭州『70碼公子』胡斌的父母,一甩手就是113萬,心情不好的不也扔給你40多萬嗎?
凶手逃了,有關當局自然會發通緝令抓捕的。抓不到就抓不到,抓到了就抓到了,什麼時候抓到等抓到後纔知道,請大家耐心等待。
很多事就是這樣,到最後連個毛都沒有。所以,足壇打假掃黑案有個結果,對關心足球的人們來說,是件有幸福感的事情。
記得南楊年前剛被拘捕時,就有媒體開始關注他們的『下場』,甚至說『罪可致死』。幾個月過去了,要庭審了,又有媒體請教了專家,說『罪不致死』。
南楊將獲怎樣的刑,是法律的事兒,法律的事兒不能猜測,無規律可循。幾個月前我就搜集過一些判例:在某地,一女性組織(不是脅迫)婦女從事性工作獲刑7年;在某地,一女性護守家園,砍死暴力拆遷者,獲刑8年;在某地,一男性做成人網站盈利6860元,獲刑10年;在某地,一男子飆車撞死路人,獲刑3年。
看看這些判決結果,你找到什麼規律了呢?
還有一位新聞界的反黑斗士日前也就南楊將受審一事接受了媒體的采訪,這位斗士拿南勇和文強做了比較,認為案情不能相提並論,但南勇的影響肯定大過文強,因為足球的關注度很高。我不大同意這種說法,南勇即便受賄更多,我也看不出來就多少老百姓因他遭罪,頂多是足球沒搞上去,讓喜歡看球的老百姓窩火罷了,純屬娛樂消遣范疇。文強哪怕就乾了一件壞事,那也是天大的事,因為他是司法人員,一個國家的司法人員壞了,老百姓還有個毛的安全感。你說哪個影響更大呢。
當然,斗士說的影響可能是更直觀的影響,比如紮堆圍觀看熱鬧。如此講,圍觀足球的人確實更多,圍觀司法的人少,所以足球暴露的問題就多,司法暴露的問題就少。
小小一個足球,或者芸芸屁民,都不要談什麼影響力。關於影響力,還是韓寒的自我認定說得好,『我只是一介書生,在這個又痛又癢的世界裡寫了一些不痛不癢的文章而已,百無一用,既不能改變社會的殘酷,也不能稀釋傻逼的濃度。』 □吳碼片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