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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寂多時的中國足球涉賭案,昨天又有了最新消息。據悉,該案件有可能在本月開庭審理,具體的日期還要等法院最後的通知。
涉案人重回看守所3月底,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韋迪曾透露公安機關對南勇等人的調查已經結束,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一個月過去了,所有的材料都已經送到檢察院進行相關工作,法庭審理的條件已經具備。
其實早在3月份,涉案人員的律師就已接到開審通知,出於種種原因開庭時間被推遲,直到近日,檢察院方面再次通知律師將所有相關材料提交上去,並做好開庭准備。
此外,記者了解到,所有在前面公布的案情中被定性的涉案人員,其中還包括之前得到保釋的,目前都已經返回沈陽的看守所,他們將走上被告席,等待他們的是輕重不一的量刑。
南勇有可能判無期在中國足壇涉賭案中,最受關注的莫過於南勇、楊一民等高管的反腐案情了,其中這幾條大魚涉案金額究竟多少,成了最大的懸念。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規定,國家公職人員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個人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從之前媒體披露的南勇不明來歷財富的一系列清單看來,他的涉案金額應該遠遠超過10萬元。
由於足壇高官的腐敗案件尚屬首次被提起公訴,所以即使有刑法為基,具體到量刑尚無先例可循。
昨天記者也采訪了法律界的專家,他們普遍認為,南勇一案屬於經濟犯罪,根據相關法律條款,受賄罪情節特別嚴重,法律規定是可以判死刑,但是這種情況實際上很少出現,他們預測判處無期的可能性更大。
另外有法律研究人員表示:『中國足球賭球弊案的情況較為特殊,由於早先足球界缺少足夠的監管,纔導致今天這種局面的出現,如果對中國足球負責任的話,法官量刑需慎重。』
是否公審還不好說除了南勇、楊一民等足壇高官外,其他涉案人員楊旭、尤可為、許宏濤等人的最終量刑也將給出。
假球案的關鍵人物尤可為,正是他的供詞牽涉出廣州、成都和青島多家俱樂部,不過記者了解到,尤可為的判決可能會比其他涉案人員都要輕,而像許宏濤這樣的俱樂部法人,承擔的法律責任將最重。
此外,由於案件的調查取證過程早已結束,所有相關的司法程序都已走完,所以一旦庭審將很快給出最終的判決。
從去年11月開始,持續了大半年的這場足壇大戲有望在本月完結,不過很多人有這樣一種聲音,這次的案件審理能否效仿重慶掃黑,由此進行一場對於中國足球的公審。
作為一個反面的典型,足壇的掃賭打黑早已超越行業本身,透明化的審理過程將真正還球迷一個公道。昨天記者也從相關部門和足協內部就此可能性進行了詢問,目前得到的答復是,想法很好,但是否可行卻不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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