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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4月30日消息,被稱為『世界上最差的網球運動的羅伯特-迪控告英國《每日電訊報》誹謗案審理結束,法院判決羅伯特-迪敗訴。
2008年4月23日,《每日電訊報》體育版曾經在頭版上用《世界上最糟糕的網球職業運動員終於贏球了》為題報道了羅伯特-迪的新聞。文章裡寫到21歲的羅伯特-迪在他最初三年的巡回賽中沒有贏下任何一場單打比賽,而這期間卻花費了估計20萬英鎊的參賽費用,直到在2008年4月份西班牙雷烏斯進行的一場比賽中擊敗17歲的Arzhang Derakhshani,一位沒有排名的選手,這纔結束了他尷尬的職業生涯54連敗。
當英國選手羅伯特-迪被形容為世界上最差的網球運動員時,年輕的英國小伙並沒有息事寧人,反倒是拿起法律武器將數十家媒體訴諸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名譽。羅伯特-迪的堅持讓他把此事鬧上了法庭,要求各大媒體的書面道歉以及精神補償。在他的努力下,超過30家的媒體公開對其他進行道歉。迪也在自己的個人網站上向大家宣布了他從各大媒體處收到的不菲的賠償金。
但是,這次他要求《每日電訊報》道歉的請求卻遭到了拒絕,盡管這家媒體很有可能將接受至少50萬英鎊的罰金,他們也因此被告上了法院。而報紙對於他這個『世界最差』的消息也從此被鬧得沸沸揚揚。《每日電訊報》發言人大衛認為他們刊登的文章並不違法,因為這是一個真實而而且不存在任何誹謗的故事,『既然刊登一個不曾輸過球的球員的消息不違法,那麼講述一個接連輸球的球員的故事當然也不能視為誹謗。』大衛說到。
法官夏普說:『羅伯特確實曾經在連續54場ITF和ATP舉辦的國際職業網球比賽中沒有贏得過一局,而他連續輸球的紀錄追平了歷史最長連敗紀錄。盡管他在西班牙舉行的巡回賽中贏了球,但這似乎也不能改變他連輸54場球的事實。報紙上對於迪的報道是屬實的,而且他們也沒有額外的義務去證明羅伯特是否為世界上最差的網球運動員,他們也只是根據球員的比賽成績所得出的結論罷了。』
路透社的記者基思-馬蒂遜曾在2008年被羅伯特-迪的律師威脅時告訴眾議院、媒體以及體育特別委員會:『新聞機構在面對此種狀況時別無選擇,只能進行賠付,因為比起12萬英鎊的誹謗罰金,潛在的審理費用更令人難以接受。』最後,路透社被要求賠償25萬英鎊,審理費就花了3.1萬英鎊。之後在一份羅伯特-迪的父親艾倫-迪給特別委員會的一份便箋中我們發現他們的法律訴訟根據相關協議的規定只需要花費50%的訴訟費用。
(Anc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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