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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泛珠三角賽道英雄ROAD-SPORT賽事補充規則
1.主辦機構
珠海國際賽車場有限公司
2.推廣機構
珠海國際賽車場有限公司
3.賽事名稱
賽道英雄ROAD SPORT
4.報名者及賽員資格
。報名者任何持有效牌照的合法組織或個人均可報名參賽,但賽員及賽車必須符合相關規則、條例的要求。
。賽員 賽員須持有由監管機構所發出的當年度有效的賽車執照,並附相應的身體健康狀況的醫生證明。
5.符合規格的車輛
經賽會認可接受的車型,詳見技術規則條文的要求。
5.1賽會具最終確認權,任何人不得異議-
5.1.1接受相關車輛報名參賽;
5.1.2對參賽車輛進行參賽組別安排,包括進行所歸類的組別昇級或降級。
5.2組別:
5.2.1 2000cc組-發動機實際排量不超越2000cc。
5.2.2 3000cc組-發動機實際排量由2001cc至3000cc。
5.2.3超級組-發動機實際排量超過3000cc。
5.2.4 2000cc特別組?發動機實際排量不超越2000cc的特別車型。
5.2.5機械加壓的參賽車輛將根據國際汽聯計算方式得出實際排量,即基本排量x 1.7 = 實際排量,歸至相對應的組別。各組別參賽車輛,均需符合其相應所屬組別的有關技術規則要求。接受報名與否的決定權在賽事委員會。賽事委員會的決定為最後決定。
6.賽事類別及比賽程序
賽事由中國香港汽車會登記的比賽,將依據國際汽聯的賽事規則、中國香港相關比賽條例以及賽事委員會所發出的通告、任何增加之規例及最後指示進行。
7.各項賽事
7.1汽車比賽,且為計算賽員積分的系列賽。
7.2賽事日期:
日期賽事場次場地
04月23至25日第1場珠海
06月18至20日第2場珠海
09月17至19日第3場珠海
8.獎項
8.1每場比賽的前8名賽員將獲計算積分,具體如下:
第一名10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6分
第四名5分第五名4分第六名3分
第七名2分第八名1分
8.1.1只有賽員根據賽事規則的要求(參看附錄A的第6條款)正確張貼或配戴廣告方獲計算相應積分。
8.1.2每場賽事的積分都將會被計算成為錦標賽成績的總積分。
8.1.3錦標賽最終成績中,如有2名以上賽員總積分相等,將根據賽事規則第10.1.3條款來確定優勝者。
8.2每場比賽各組別的獎杯將依據下列安排:
8.2.1同組別內有4名(含)以上參賽車手,將安排獎杯3只/組別;
8.2.2同組別中有2至3名參賽車手,則該組別僅安排獎杯1只;
8.2.3如單個組別參賽車手僅有1人時,不設置相應參賽組別。該名車手將被昇級相關參賽組別,以競爭比賽項。
9.報名
9.1賽事7日前將報名表格需連同賽員及4名車隊成員照片各2張遞交賽會。
9.2報名費一經繳交,恕不退回。費用:RMB5,000.00。
9.3所有賽員報名資料需郵寄或交往下列地址:
珠海國際賽車場有限公司客戶服務部
廣東省珠海市金鼎鎮
電話: 86-756-3383228
傳真: 86-756-3383668
報名停止日期為賽前7天。
10.賽事組織
賽事為本土性系列錦標賽,並按下列各項做出安排:
。本年度中國珠海汽車錦標賽賽事規則,
。相應技術規則以及賽事補充規則、主辦機構發出的所有後補條例、指引,
。.中國香港場地比賽規則,
。.國際汽聯年度比賽規則。
11.賽事特色
11.1錦標賽將按下列各項做出安排:
。每場賽事最長比賽距離將不超過50公裡。
。最少1次不計時練習,為時不超過30分鍾。
。最少1次計時練習,為時不超過20分鍾。
。比賽采用靜止起跑。
11.2賽員車檢時間表
參賽車輛的車檢時間安排將由主辦機構來確定,以便賽員進行相關安排。賽員將會在辦理報名手續時被告知具體的車檢報到時間。如有賽員不准時報到車檢區域,則其需要等待及接受車檢官員給予的相應安排。
12.賽車廣告
每輛賽車必須依據國際汽聯的相關規則以及當地法例所訂定的要求、規則發布廣告。
12.1所有參賽車輛必須張貼主辦機構的指定廣告,涉及的主辦機構指定車身廣告位如下:車身前檔風玻璃上方的廣告位;車身所有參賽號碼的上方廣告位;車身前後保險杠左右兩側共計4個10 x 20 cm的位置同樣為主辦機構的指定車身廣告位。
所有賽車需在賽事期間(包括練習、比賽等所有時間)依據推廣機構的要求張貼指定廣告;賽員姓名、國籍、參賽號均需依據規則(參看附錄A)的要求進行張貼;任何拒絕根據指引張貼廣告的賽員將會被拒絕參賽或者取消相關成績。
賽車車體上保留給賽員的廣告位置將沒有特別管制,但不能和賽事贊助商的廣告有任何衝突。強烈建議各賽員在接受個人相關商業贊助時,與推廣機構進行溝通避免發生廣告衝突。
12.2車身廣告不能遮蓋參賽號碼,也不能影響賽車之安全,亦不可有不良意識。若賽員拒絕對上述問題進行改正,驗車主管將不對其簽發車檢合格證。
12.3賽車的全部廣告必須在車檢進行前已貼於車身上。
12.4推廣機構將提供車手胸前的贊助商廣告布章,賽員必須按指定要求縫掛。具體請參看相關宣傳廣告指引。
12.5賽員在頒獎過程中必需戴上主辦機構提供的帽子。
12.6主辦機構享有以賽員及報名者在賽事中的所有音像、圖片及成績等資料作商業用途的權利,並且不需事前征得相關賽員或報名者的同意,亦不需要因此支付任何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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