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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於傑通訊員薄士德)周某充當境外賭球網站『二級』代理,發展下線代理人及散戶數十名,一個多月接收賭資300餘萬元。前天,被刑事拘留的周某在豐臺看守所內揭秘網絡賭球。
3月初,豐臺警方接到線索稱,南三環附近有人利用網絡賭球。警方調查發現,住在趙公口橋附近一大院內的男子周某有重大嫌疑,一到周末比賽日,周某就待在房間裡。3月11日下午,民警在周某家門口將其抓獲,在其家中當場查獲用來賭球的電腦、銀行卡等物品,其電腦裡都是賭球時登錄的境外賭博網站及相關賭博信息。周某交代,他在一家房地產中介倒騰二手房,曾作為最底層的散戶網絡賭球,但輸得很慘。
今年初,他在境外網站上發現一個出租網絡賭球平臺的信息,每月交納數千元成為二級代理,可發展下線代理及散戶。周某將錢如數匯出,對方在金沙網站和皇冠網站上分別開通了兩個網絡賭博賬號。此後,周某聯系了一些熟人,許諾通過自己的代理進行網絡賭球,只抽取很低的傭金。這樣,周某發展了兩個三級代理,並有數十名散戶成為三級代理的下線,先後下注達300餘萬元。周某通過抽取傭金和作為『莊家』,直接與散戶對賭,非法獲利6萬餘元,賭資大多通過網上銀行進行劃轉。
警方稱,周某涉嫌賭博被刑事拘留,豐臺警方正在全力抓捕其餘參賭人員。
>>網絡賭球揭秘 散戶獲利機會基本為零據周某交代,網絡賭博多利用境外賭博網站為平臺,在國內尋找一名總代理,再由其發展二級代理,以會員制為基礎,由代理去尋找參賭人員。
這些代理和參賭人員,都是熟人介紹,私下獲得賭博網站進入通道、用戶名及密碼。『莊家』無論輸贏都可以獲取傭金,在賭球圈子內稱為『水錢』。比如賭球者下注1萬元,莊家收取1%的『水錢』。賭球者就算贏錢,也要給莊家上交本錢1%的『水錢』。
『莊家』還常與散戶對賭,由於不需要交『水錢』,『莊家』10場賭局只要贏5場就可保本,而散戶必須贏6場以上纔能獲利。但在實際操作中,散戶最終獲利的機會基本為零,『莊家』會通過一些技術操作最終獲利。周某交代,國內的『莊家』其實也是代理,如果不在親戚朋友中發展更多的下線,自己也將血本無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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