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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氏草案』或許是精心策劃的產物,『十大原則』努力權衡著各方利益,但理想與現實的差距從來都殘酷無情。從『韋掌門』公布這驚人草案的那一刻起,注定會有無數唾沫和墨汁向他潑去,因為,這草案的確存在太多難以解釋的疑問——
疑問一:主力替補如何界定?『韋氏草案』的核心思想之一,就是將在俱樂部擔當替補的國字號球員,全部集中到一支球隊裡。那麼,何謂替補?是根本在一線隊沒有位置的球員,還是無法躋身先發陣容的?
一支球隊不可能只有11名先發球員。教練往往會根據不同對手和戰術需要,進行人員調整,而一些被視為『奇兵』的主力替補,往往比先發還管用。
由誰來界定主力與替補,界定的標准又是什麼?是出場次數還是出場時間?這些數據是去年的,還是綜合前幾個賽季?那麼,如果某位打不上比賽的球員,恰恰被本賽季的教練大為看好又該怎麼辦?
疑問二:替補合練價值何在?一方面強調要加強國字號球隊的磨合,一方面又只抽調各俱樂部替補球員組隊——這或許是『韋氏草案』最矛盾之處。
一群本不被地方俱樂部看好的球員,卻可以得到常年與國字號隊伍磨合的機會,這是不是有些黑色幽默?到了正式的國際大賽,還不是得用那些實力真正得到聯賽認可的優秀球員,那麼磨合替補還有意義嗎?
草案充其量只是給了打不上比賽的替補多一點比賽機會而已。如果能重啟預備隊聯賽,一定可以達到這個目的。為何要選擇爭議如此之大的新方案呢?
疑問三:高額開支從何而來?草案中許諾:『球員在國字號集訓比賽期間,獎金、津貼和傷殘保險都由足協負責』。
以每支國字號隊伍25人計算(若加上教練、後勤人員恐怕還不止這個數),每個客場比賽僅必需的吃、住、行費用,就要約10萬元。3支國字號球隊每年這項開支少說400萬,若算上獎金、津貼等,至少500萬的花銷,為何不把這筆多出來的支出投入預備隊聯賽和青年聯賽的建設呢?
而對於不少球市不佳的地方俱樂部,每多一個主場比賽,就意味著多付一場場租費,韋迪算計的『主場收益歸地方隊』,其實只是不切實際的鏡中花。
疑問四:球員前途誰來保證?本著『保護俱樂部利益』的原則,草案允許被抽調的國字號球員隨時返回母隊征戰聯賽,還特地強調,所有國字號比賽將被安排在檔期空白的周中進行。
假設球員A被國字號看中,周六剛打完聯賽的他,最晚周一就要赴國字號報到,周三(或周四)打完比賽再返回母隊,這意味著什麼?意味著他將錯過在俱樂部隊中的大部分訓練,別人在合練時,他卻留在國字號——哪支球隊會給一位幾乎不怎麼在隊內訓練的球員位置呢?要麼是馬拉多納或C羅,但別忘了,這些被國字號選上的本來就是在地方隊沒位置的替補!
疑問五:職業聯賽形象何在?草案設想,國字號只戰客場,賽程按照插入方式安排,地方隊只多一場主場比賽。
『韋掌門』的初衷是『不增加俱樂部負擔』,但莫名增加的一場比賽,對手還是與『職業』毫不相乾的國字號替補隊伍,徹底攪亂賽程的規律性和對稱性,比如幾乎每輪比賽都存在少賽或多賽一場的球隊。
有了這世界獨創的『四不像』賽制,聯賽維護了多年的『職業形象』往哪兒擱?畢竟中超中甲都是『上班族』,不是可以隨便混搭的『犀利哥』。
(本報香河3月19日專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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