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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超、中甲、中乙聯賽,中國足協在執法裁判上推出重大改革:俱樂部自己抽簽決定執法本隊比賽的裁判小組,屬地相同的時候實施回避原則。當抽簽出來的裁判員遭遇俱樂部有根有據的質疑之後,中國足協會立即為俱樂部撤換執法裁判。
211名裁判員香河教育整頓期間,反腐倡廉教育整頓工作小組表示,裁判員的問題很嚴重,新賽季必須通過新政來解決此前的腐敗等問題。韋迪告訴記者,『18日在香河基地開始的聯賽工作會議上,我們會向各俱樂部推出新的裁判選拔制度,由各俱樂部在香河會議期間抽簽決定執法裁判。香河期間抽簽決定的是前三輪的執法裁判,然後在每兩輪總結的時候,再由各俱樂部代表抽出後面比賽的執法裁判。俱樂部和裁判員屬地相同的回避,如果對抽簽決定的裁判員的問題有根有據,中國足協將立即撤換,抽簽後的執法裁判員全部向社會公開。』韋迪表示,越公開,越能避免腐敗等現象發生。
目前,正在香河基地參加學習的211名裁判,將通過體測和理論考試等環節,最終決定是否能夠進入2010年執法各級聯賽的大名單。大名單出來之後,每家俱樂部都會拿到一份進行公示。公示期間,俱樂部可以在所有裁判的後面進行評語,如果認為哪些裁判有問題,在後面寫出存在問題的理由,然後由中國足協根據情況決定有問題的裁判是否參加執法。這些措施,在中國足球歷史上都是第一次。這樣的措施,意味著中國足協今後不再有委派裁判員的權力,只有委派裁判監督和比賽監督的權力。
技術部主任李冬生告訴記者,在確定好執法裁判之後,裁判員在比賽中的執法行為由裁判委員會的業務專家進行評定。『現在和過去的末位淘汰制不同,如果一名裁判員多次因為業務能力不夠而出現問題,那這樣的裁判員恐怕就不適合繼續執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