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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青年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狀告前國腳范志毅,討要墊付款145萬餘元一案,日前在蘇州市虎丘區法院開庭審理。首次開庭中,范志毅並未到庭應訴,而是由代理律師出庭,『這個事情,我並不清楚,我並不欠對方俱樂部的錢。』范志毅方面覺得有些莫名其妙,認為這是對方有意在炒作。
據蘇州青旅董事長、蘇州趣普仕集團總裁管明華介紹,2006年下半賽季,蘇州趣普仕足球隊請范志毅擔任球隊技術總監,參加中國足球乙級聯賽。2007年1月,蘇州青年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和范志毅簽下了蘇州趣普仕足球俱樂部2007賽季合作協議。同年8月,范志毅等向俱樂部追討薪水,趣普仕足球俱樂部解散了教練組。2008年,趣普仕足球隊退出了職業賽場。
蘇州青旅在訴狀中稱,根據蘇州趣普仕足球俱樂部2007賽季合作協議,約定足球俱樂部的運營費由蘇州青旅出資80萬元,超出部分由范志毅承擔。『我方按約出資80萬元,但被告范志毅沒有履行承諾,以至於出現拖欠球員、管理人員工資、航空公司機票款等情況,為確保足球俱樂部的正常運作,我方不得不墊費。整個2007賽季,我方共承擔了2255433.20元的運營費用,扣除我方應承擔的80萬元出資義務,被告范志毅應向我方支付1455433.20元。』
『我沒欠他們鈔票,真是有點莫名其妙。』范志毅對於這個消息的反應有些激動,隨後他把電話交給了當年一起在蘇州共事的主力教練邱京巍。『具體情況並不是這樣的,而是當時俱樂部希望范志毅利用自己的肖像權和社會地位為俱樂部拉來一些經濟利益,當然最後能不能成功,范志毅本人也不能控制。』對於控方所言的145萬元墊付款,邱京巍進行了解釋,他還舉了一個例子,『比方說俱樂部在礦泉水瓶上用了范志毅的頭像,等於范志毅幫他們做了一個廣告。這個官司,我們覺得有些莫名其妙,大概是對方想炒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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