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國乒協和北京乒乓球隊,說到底是一家人,都是乒乓鍋裡吃飯的主兒。這回掐起來了,那是因為兩方要做一單『乒超聯賽』的生意,牽扯到了各自的具體利益。正應了那句老話兒,生意場上無父子!
利益場上,靠自覺,靠約定俗成,靠相互體諒。最地道的,還是按照白紙黑字的規矩辦事,兩邊心裡纔都不會有疙瘩。而這回,讓乒乓鍋裡一家人掐起來的禍根兒,就在於這個規矩不清不楚、不明不白。中國乒協不讓北京隊注冊,發個傳真過來說明原委,引用了一條規矩,但沒引用2010年的,偏偏引用2009年的,這不等於是用前朝的尚方寶劍,斬當朝的一品大員嗎?那這劍落誰腦袋上,誰也不能服。
好不容易又在2010年的條條框框中,找到一條跟2009年那條內容相近的,可惜2010年這條被列在了『賽場廣告』一章下面,擺明了是管理『賽場廣告』的,而北京隊明明拉的是個『冠名贊助』,這『冠名贊助』算不算『賽場廣告』?條條框框中沒說明白,全得靠個人的理解,那還不成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扯皮事兒了。
近日,中國乒協與2009賽季乒超聯賽女團冠軍北京女隊之間,鬧起了矛盾。原來,北京女乒費了好大力氣纔找來中國移動(北京)公司當贊助商,准備更名為中國移動北京女子乒乓球俱樂部。哪知,這惹怒了中國乒超聯賽的贊助商中國聯通。他們寸土不讓,甚至請出律師。中國乒協自然維護聯通的利益,勒令北京女乒換家贊助商,否則不予注冊。這下,北京女乒委屈了,拉移動來當贊助商並未違反任何乒協的明文規定。北京女乒不服,明明是中國乒協的工作出了漏洞,為何讓北京女乒來買單?
北京女乒難注冊昨天,記者從北京乒乓球隊了解到,盡管2010賽季乒超聯賽俱樂部注冊截止日期已過,但北京隊依然沒能在中國乒協完成俱樂部注冊。這意味著,在完成俱樂部注冊之前,隨後的運動員、教練員注冊以及運動員交流等一系列聯賽程序,北京乒乓球女隊都無法參與,最終將直接影響到能否參加今年乒超聯賽。
阻礙北京乒乓球俱樂部在中國乒協注冊的障礙到底是什麼呢?北京乒乓球隊提供了一份中國乒協的傳真,名為《對於北京時博國際女子乒乓球俱樂部更名事宜的批復》(後稱《批復》)。《批復》指出,北京女隊2010賽季新的贊助商為中國移動(北京)公司,與乒超聯賽合作伙伴中國聯合通信公司產生行業衝突,不符合《中國乒乓球俱樂部超級聯賽關於主場設定、比賽場館、器材、商業廣告及接待安排的規定》(後稱規定)中的第52條,因此不批准將俱樂部更名為中國移動北京女子乒乓球俱樂部的申請。
查無依據難服眾『我們不服!』北京乒乓球隊總教練張雷說,『在今年下發給俱樂部的各種文件當中,我們並沒有找到相關規定條款,也沒有明確告訴我們,聯通屬於「聯賽受保護行業或產品」,移動與聯通衝突。我們好不容易纔拉來贊助,現在上哪找新的冠名去?』
記者查了中乒協《關於下發2010賽季中國乒乓球俱樂部超級聯賽主場比賽組織原則(征求意見稿)的通知》(後稱《通知》)。這份新下發給各個乒超俱樂部的文件,不僅名稱與《批復》中提到的那份文件不一致,而且其第52條內容為『除聯賽組委會統一制作的主背景板外,俱樂部不允許在主背景板兩側設置其他廣告板』,也與《批復》中提到的完全不同。最後記者終於找到了《批復》中提到的那份文件,但是卻發現,文件是2009年下發的,也未說明聯通屬於『聯賽受保護行業或產品』。
概念不清難界定記者又仔細閱讀了一遍《通知》,發現其『第三章賽場廣告』的第56條,與《批復》中提到的《規定》的第52條內容相近,但也只是寫明『凡違反此項規定的,一次扣除主場承辦經費5萬元人民幣,依次累計』,卻並未寫明『不允許俱樂部進行注冊』。
此外,整個《通知》,除了第三章對賽場廣告作出一系列規定外,並無對『俱樂部冠名贊助』進行規定的章節和條目。『冠名贊助』到底算不算『賽場廣告』的一種呢?從字面意義上,很難將兩者聯系在一起。
由此看來,北京女隊無法完成2010賽季的俱樂部注冊,確實有他們的委屈。據悉,北京乒乓球隊和其主管單位,正在協商,力爭盡快解決這個問題。
乒協反應 北京女乒得換贊助商國家乒羽運動管理中心主管乒超聯賽的乒乓二部部長張曉蓬表示,要麼北京隊尋找新贊助商,否則乒協也無能為力。
張曉蓬承認,在2010年下發給各個乒超俱樂部的《通知》中,確實沒有『中國聯通是乒超聯賽的官方合作伙伴,在乒超聯賽中享有行業內的排他權』的文字表述,但他表示,2004年,聯通就簽約成為乒超聯賽的官方合作伙伴,2008年續簽至2012年。中國聯通和中國乒協簽有合作伙伴協議中有規定:在乒超聯賽中,中國聯通在行業內享有排他權。
『其實北京現在就可以俱樂部注冊,只要不用那個名稱。』張曉蓬說:『如果能夠商量,那當然最好,但是現在協會這邊是一步也退不了。讓北京隊再努努力吧。』
名詞釋義 排他權=有你沒我排他權,通常是指在某一領域內具有絕對的權威和特權,不允許其他同類分享的權利。以北京奧運會為例,凡加入北京奧運會合作伙伴計劃的企業,就成為了北京奧運會的合作伙伴,就享有規定產品(服務)類別的奧林匹克市場營銷排他權。再說得直白和具體一些,就是其產品可以使用奧林匹克標志,而同類產品不行,其產品的廣告和宣傳可以出現在奧運賽場,但同類產品不行。
具體到此次北京隊和中國乒協的俱樂部注冊糾紛,就是因為北京隊的新贊助商北京移動,與在乒超聯賽中具有排他權的聯通屬於同行業、同領域企業,因此向聯通許以排他權的中國乒協無法給北京隊按新贊助商名稱注冊。
延伸閱讀 規則漏洞已非首次引爭議 『501萬事件』 險些讓聯賽停擺在乒超歷史上,因為規則制定不夠嚴謹,而使俱樂部與乒協鬧僵的情況,已發生過一次。2006年,乒超男團的陝西銀河俱樂部,以501萬租用一年的天價拿下了馬琳。但因為501萬超出了俱樂部的實際承受能力,俱樂部事後想要乒協適度降價,但遭到了拒絕。於是陝西銀河俱樂部以不給馬琳進行運動員注冊相要挾,逼迫乒協接受自己的降價要求。
中國乒協雖規定了運動員注冊的截止日期,規定了運動員不注冊就不能參加乒超聯賽,卻偏偏沒有規定這種拒不付款情況的補救措施,也沒有在規則中為馬琳留下參加二次流動的補救方案。因而僵持的雙方一度使聯賽陷入了停擺的危險境地。最後還是乒協通過下發補充規則,並適度放寬了對陝西銀河俱樂部繳款期限的要求,事情方得到解決。
本版文字記者李遠飛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