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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消息,2月23日杜威和郜林去中國足協諮詢有關球員年薪問題後,申花俱樂部也高度重視,俱樂部官員一方面致電足協了解情況,另外兩名當事球員也於24日主動與申花就去足協的行動,向俱樂部進行了溝通。2月25日晚,朱駿表示,這兩位球員的轉會事宜暫時凍結,等雙方解決好上述問題後,纔能重新開啟談判的窗口。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雙方在年薪的問題上的確存在一些誤會,但經過溝通,這個最可能讓轉會生變的障礙,也有妥善解決的跡象。據了解,與杜威和郜林一起去中國足協諮詢的,還有其他一些國腳。因為他們27日將去葡萄牙比賽,所以只是去諮詢足協,比如一旦遇到欠薪,應該如何處理。畢竟目前國內俱樂部欠薪是一個比較普遍的問題,國腳們趕在28日轉會截止前了解一下相關政策,讓心裡更踏實一些,也是情理之中。
朱駿告訴記者,讓杜威他們出現理解歧義的,源自一份商業合同。那份合同並不是申花俱樂部與杜威等簽的,而是一家香港公司,而這家公司恰恰也是申花的一個股東。而目前在中國足協備案的,纔是俱樂部與球員簽署的工作合同。那家香港公司與球員簽的合同,申花認為只是球員諸多商業合同中的一份。『比如杜威可能與耐克也有合同。』所謂申花支付的年薪,則應該嚴格體現在中國足協備案的那份合同中。
『商業合同標的是沒有上限的,但球員的工作合同,必須嚴格遵守中國足協限薪令。否則,俱樂部和球員都是要遭受處罰的。』朱駿解釋。現在看來,事情的脈絡或許是這樣:申花嚴格執行了限薪令,但為了獎勵表現出色的球員,幫助球員簽了一些商業合同。這樣的合同,實際上與耐克那樣的商業合同在出發點上有一定區別,是國內很多俱樂部讓一些大牌球員安心效力,同時又巧妙避開足協規則的權宜之計。這些合同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不是陰陽合同,但確實也算中國職業球員收入的一個灰色地帶,也容易讓勞資雙方發生一些糾紛。
申花俱樂部至今並未接受足協的調查,不過俱樂部主動詢問過足協關於球員這次上訪相關事宜,盡可能抓緊在轉會截止日之前與球員在年薪問題上消除誤會。不過,朱駿對於發生這樣的誤會也覺得有些好笑,他調侃道:『如果按照外界理解的,這是一份陰陽合同,那就是合同欺詐,那麼這些球員也找錯對象了,他們應該去公安機關報案,而不是去找足協。如果他們誤以為商業合同就是年薪的一部分,那麼他們首先違反了限薪令,應該受到足協的處罰。』他希望大家在法律的范圍內盡快解決這一問題,重啟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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