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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中心主任韋迪接管足球,但他也不會成為中國足球的救世主。正如此前的王俊生、閻世鐸、謝亞龍等人,『能力』已不足以解釋他們在足協任上遭遇的失敗,他們都是一再敗在了『體制』上。他們既是體制的推動者,更是體制的犧牲品。韋迪上任之後,退無可退、輸無可輸的中國足球不妨推倒重來,必須從體制方面實現突破,中國足球纔有望實現『浴火重生』。
南勇和楊一民涉案,就是給我們足球管理的體制敲響了一個警鍾:中國足球『管』『辦』合一、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體制,一定程度上成了滋生腐敗的溫床。
按照國際慣例,足球管理部門和足球協會應該是兩個部門,前者是政府部門,負責制定法規,並起到監督作用,後者纔是具體管理和操辦足球事務的部門。但在中國,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和足球協會,是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從某種意義來說,就是一個單位。中國足協在中國足球的具體事務中,既是足球游戲規則的制定者,又是基層球隊發生矛盾時的審判者,還能直接參與到具體的市場招商等經濟環節並做出最終裁決,這樣的大權獨攬,容易造成行業混亂,而在處理假賭黑等事關自身利益的問題上,自然也會有難言之隱。
難道中國足球體制落後的悲劇還要繼續輪回下去?為什麼足協主席的產生不能像國際足聯規定的那樣采用選舉的方式,或是其他更民主、更科學的方式?為什麼不能更多聽取足球從業人員和廣大球迷的聲音?
在足協最高層也被繩之以法的今天,更應該反思職業足球的整個管理體制,而不能頭疼醫頭。中國職業足球需要的是推倒重來,全面檢討職業足球的管理體制,而不能僅僅指望一場整風運動。
易雲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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