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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開完中超中甲聯賽總結會後,中國足協加大『清欠』力度。中超准入制54條將『治理拖欠工資和獎金問題』包括進來,並作為各俱樂部准入的一條硬性標准。中國足協已通知各俱樂部:1月20日前,各俱樂部必須發放拖欠球員的工資和獎金,否則在1月31日前不會給予注冊,俱樂部將因此失去注冊資格。
現在中超16家俱樂部有幾家完全不拖欠工資獎金的?又有幾家俱樂部能在限期之前拿出一大筆錢來還清欠薪的?
到期了不還怎麼辦?程序是這樣的:先向中國足協提出仲裁,如果俱樂部在仲裁中失敗,被欠薪的球員馬上可以獲得自由身,隨意轉投新的球隊。如果轉會不成,原俱樂部仍要為隊員提供生活保障,其工資額不得少於上賽季的合同標准。
如果只算2009賽季的工資、獎金,中超有一半球隊難以達到要求。如果放寬到2008年甚至以前,還將有好幾家俱樂部無法達到要求。咱們最熟悉的深圳隊就屬於這種情況,當然還有遼寧、金德甚至更多。
所以說,泰達、謝菲聯的這些亂事只是個開始,更精彩的可能還在後面。如果到時有一大半俱樂部無法還清欠薪,那豈不是大家都自由轉會了?對於球員來說,反正都是欠薪的,踢哪個隊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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