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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的年輪總是不緊不慢。當我們沈浸在假日之中,又有誰會想起那些在監牢之中備受熬煎的人呢?
為了自己的錯誤,鋃鐺入獄,接受懲罰,這不僅是法理,更是天理,但,我相信,還有一些人,或者不少人,屬於漏網之魚,一面慶幸,一面戰栗。慶幸自己還沒有被牽連其中,也許永遠可以不必面對自己曾經的黑暗的歷史,戰栗可能隨時到來的拘捕。
此時,最興奮激動的是我的很多同行。他們或者出書,揭露業內的昏聵,或者直接出示證據,期望已經開始的反賭打假風暴不至於一瞬間就偃旗息鼓。
我可以理解各位同行的心情,甚至,我願意看到他們把自己了解的一切都公之於眾,一個提倡法制建設的社會,當然應該鼓勵這樣的透明。哪怕在這樣的透明裡,你一樣看到了可能涉及到自己的丑惡。
不過,打假反賭已經推進到這個地步,我們不僅要耐心等待有關部門的工作進展,還要把自己對這個問題的認識高度提昇到一個新的水平。否則,一場期待已久的風暴,除了揪出幾個大家覺得不夠解氣的毛毛蟲,就真的沒有其他的意義嗎?
我注意到,自打假反賭以來,媒介追蹤的均以事件為主,什麼人涉嫌其中,什麼俱樂部難逃其責,什麼線索成了最新要素,什麼角色可能還是漏網之魚,我們在探討具體案例的同時,也有意無意回避了一些需要討論的事實,而如果沒有這樣的事實,所有的討論,其實都將失掉真實的意義。
我想說,假球、賭球危害如斯,體制是害人第一禍首。打假者,賭球者,其犯罪成本幾近為零,由於監管不力,始作俑者不僅漁翁得利,還可以炫耀於他人,自然容易蠱惑人心,使從者眾。其次,貽誤戰機,也使得涉案者變本加厲,膽大妄為。如果說1995年的成都保衛戰,是職業足球假球的起點,那麼,1998年的渝沈之戰,就成了公然打假的轉折點。如果說,1995年前後廣東賭球已經拉開了賭球的新序幕,那麼,後來的個體賭球,乃至莊家聯合俱樂部內部人士,裡應外合,為害鄉裡,就成了一個自然而然的結果。而在中國足球職業化改革的進程裡,缺乏制度創新,不能與時俱進,則在很大成都上助長了假球和賭球的盛行。在舊體制裡,由於俱樂部和足協的不斷博弈,讓球員、教練和裁判成了永遠的犧牲品。他們收入日漸其少,待遇越來越差,球員被陰陽合同和苛刻的收入條款搞得不勝其煩,俱樂部被足協的多變與不作為搞得義憤填膺,裁判員早就看到了其中的縫隙,於是,這盤亂棋就沒有按部就班的可能。
站在今天的角度,你只能感嘆時事的艱辛,局面的混亂,但如果能倒退十年,我們本來還有從新開始的可能。可惜,機會一次又一次的從我們的身邊溜走了。這種機會,有時是主動的,比如98年前後,完全存在繼續深化改革的可能。有時候,也是被動的,比如2004年所謂七君子事件,也完全有可能讓我們的職業足球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當然,如果中國足球的問題只如上述所言,那未免過於簡單。除了這樣的主要原因,一些其他因素也不可忽視。
我首先想指出的就是中國足球長久以來的所謂圈子文化。長期以來,中國足球圈內的文化趨於腐朽。人情球,默契球泛濫不止,屢禁不絕。而所謂的師徒傳承,又使得幫派林立。不團結、不虛心、不學習、不刻苦,確是實情。這樣的足球文化,更使得假惡丑的傳播,擁有了天然的便利環境,一旦出現,就注定要泛濫成災。
此外,鑒於歷史原因,足球界普遍欠缺個體修養,也是眾所周知。面對著利益的誘惑,能不亂於懷者,並不太多。其實,這不僅是足球圈內的特殊現象,放眼中國,銀行界、經濟界,乃至政界,腐敗已成毒瘤。足球界人士,由於缺乏更好的道德修養,不惜以身試法,試圖亂中獲利,也在邏輯之中。
最後,我尤其想最最嚴重聲明的是,目前的打假反賭風暴,似乎被輿論帶領的有一些偏離了軌道。有一些『道德潔癖』患者,似乎樂不得出現眼下的局面,他們把所有的炮火都集中在中國足球身上,全然忘掉,其實,還有更可惡的角色,需要我們齊聲喊打。
這就是黑莊家。必須看到,無論是打假的球員、教練,還是涉賭的其他什麼人,他們畢竟是中國足球的從業者,當年他們進入這個領域,並非抱著以身試法的目的而來,也不是天生的壞蛋,只是由於種種原因,一失足,走上不歸路。他們雖然可恨,卻在很大程度上,更值得同情。只有那些地下莊家,他們從進入中國足球的第一天起,就目的明確:不擇手段,獲取暴利。他們是真正的毀滅者,抱著毀滅的目的來,看著毀滅的結果去。如同《天煞》中的那群天外來客,目標清晰,手法殘忍。更可怕的是,他們讓中國的經濟每年損失掉成千上萬億計的資金。而這不僅僅是中國足球的損失,更是中國經濟和中國社會的整體損失了。
如果,我們讓這些寄生蟲、毀滅者都從容走開,只在自己的圈子裡互相追逐,那又將是一出怎樣的悲劇呢?
打假反賭需要持續,不僅是范圍的擴大,人員的增多,更是層面的深入,思考的深化。
在這樣的特殊時刻,我們必須擁有這樣的冷靜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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