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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會『新政』即將出臺,球員自由轉會明年依舊無法實現,足協給出的說法是,因為遭到全體16家俱樂部的反對。
俱樂部老板全投反對票,並不奇怪。俱樂部當然想要掌握對球員的絕對控制權。不過,中國足協也應該適當考慮球員的利益。
任何變革,都不可避免有阻力,而且必定不會小。但僅僅因為某一方的反對,就全盤否定是否欠妥?
投資人的積極性,當然需要保護。國外幾大聯賽實施自由轉會這麼多年,還是有那麼多老板削尖腦袋往裡鑽。所以,問題不在於是否可以自由,而是如何規范自由。
最關鍵的,無非兩點。第一,大的方面遵從國際通用的游戲規則。第二,可以有『中國足球特色』。作為過渡,類似『球員必須滿30個月後纔能擁有自由身』的條款,是否可以改改了?(關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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